金圣叹小传
作者: 贾玉民 【本书体例】
佚名
《清朝野史大观》十二卷,编者佚名。该书搜集清代二百多年间的遗闻轶事,共分清宫遗闻、清朝史料、清人逸事、清朝艺苑、清代述异五大类。
吴郡金喟(kuì溃)字圣叹,少有才名,性放诞,出词罔忌。初补博士子弟员,以岁试文怪诞被黜。明年科试,易名“人瑞”就童子试,文宗拔置第一,仍复儒冠。尝谓“世有才子书六,盖《离骚》、《庄子》、《史记》、《杜诗》及施氏《水浒传》、王实甫《西厢记》也。”遍加评语,批论透辟,识见精到,谓为“金批”,盛行吴下。
顺治庚子“哭庙案”,金与焉。闻是狱之兴,为知吴县事山西任某以非刑预征课税,生员薛尔张等因民愤,鸣钟击鼓,入文庙哭泣,诸生不期而至者百余人。时适清顺帝哀诏至苏,设幕府堂,抚案率官绅哭临。诸生旋造府堂进揭帖,而继至及观者复有千余人。群声雷动,詈逐任令。抚臣大骇,命执之。即获诸生倪用宾等十一人,余皆星散。
旋有教授程邑参任令六款,而金人瑞《十弗见》之讪,又阴指抚臣。抚院朱性素刻忌,必欲杀金等而后快。遂以“恃符抗纳,任令比追,遽遭怨谤。致当哀诏初临日,集众千百,上惊先帝之灵。但邑令命官,民称父母,该生等擅敢于哭临之际,声言杠打。似此目无法纪,深恐摇动人心”等语,密疏具奏。既上,发钦差大臣赴江宁公审,狱成奏覆:“倪用宾等于遗诏方到,鸣钟击鼓,纠党千人,倡乱讦告,拟不分首从斩决,妻子财产入官。”于是,同死者十八人,为倪用宾、沈玥、顾伟业,张韩、来献琪、丁观生、朱时若、朱章培、周江、姚刚、徐玠、叶琪、薛尔张、丁子伟、金人瑞、王仲儒、唐尧治、冯郅(zhì帜)也。
鸣呼,专制国官吏之淫威,文网之严密,文人苟非韬晦自全,鲜有不遭杀身之惨祸者,况放诞不羁之金圣叹哉?
当人瑞在狱时,付书与妻曰:“杀头,至痛也;籍没,至惨也;而圣叹以无意得之,不亦异乎?”
(选自《清朝野史大观》)
吴县人金喟,字圣叹,小时候因才华而出名,性情放诞不羁,说话作文章无所顾忌。当初他考中了秀才,因为在岁试时作文怪诞而被除名。第二年科考,他改名“人瑞”参加童生资格的考试,被主考官选拔为第一名,仍旧当上了秀才。他曾经说:世上有六种才子书,那就是《离骚》、《庄子》、《史记》、《杜诗》以及施耐庵的《水浒传》和王实甫的《西厢记》。他对这六书遍加评论,批语透彻,见识精辟,人们称作“金批”,盛传在吴县一带。
顺治庚子年(1660年)发生的“哭庙案”,金圣叹参与了。听说这个大案,是因为吴县知县山西人任维初用超过一般的刑罚预征课税所引起的。秀才薛尔张等人因为民众愤恨此事,敲钟击鼓,到孔子庙哭泣。秀才们没有事先约定而来的有一百多人。这时正好赶上顺治皇帝驾崩的哀诏传到吴县,在巡抚大堂设幕帐哀悼,巡抚朱国治率领官吏和士绅举行追悼仪式。秀才们随即到巡抚大堂递上揭发县令任维初的信件,这时跟着来到巡抚大堂观看的人又有一千多。众人喊声如雷,纷纷咒骂和要求驱逐县令任维初。巡抚朱国治大惊失色,下令逮捕秀才们。随即捕获倪用宾等十一位秀才,其余的人都四散逃走了。
随后又有府学教授官程邑参奏县令任维初的六条,而金圣叹用嘲讽笔调写的文章《十弗见》,又暗中指向巡抚朱国治。巡抚朱国治性情一向很刻毒,必欲杀掉金圣叹等人而后快。于是,他就用“依仗秀才的凭证抗拒纳税,任县令按规定追征,竟然遭到怨恨和诽谤。当时正值先帝驾崩的哀诏传到吴县、举国上下正在哀悼的时候,秀才们聚集民众千百余人,上惊动了先帝的灵魂。况且县令也是朝廷命官,是老百姓的父母官,这帮秀才们胆敢在哀悼先帝的时候,公开扬言要用棍子把县令打死。象这样目无法纪,恐怕会动摇人心“等词语,秘密地写成奏折一一上报皇帝。奏折传到朝廷后,皇帝派钦差大臣到江宁公开审理“哭庙”案件。案子定下以后,写成奏折向皇帝回复:“倪用宾等人在先帝驾崩的哀诏刚到时,敲鼓击钟,纠集同党千余人,诬告县令、带头叛乱,罪大恶极,拟不分首犯从犯一律处决,妻子财产没收入官。”就这样,一起被杀害的有十八人,他们是倪用宾、沈玥、顾伟业、张韩、来献琪、丁观生、朱时若、朱章培、周江、姚刚、徐玠、叶琪、薛尔张、丁子伟、金圣叹、王仲儒、唐尧治、冯郅等。
呜呼、专制国家官吏的淫威,文字狱法网的严密,文人如果不收敛锋芒隐没才能来保全自身,没有不遭受杀身之惨祸的,何况放诞不羁的金圣叹,他怎能幸免呢?
当初金圣叹在狱中时,给妻子写信说:“杀头,是最痛苦的;妻子财产没收入官,是最悲惨的。而我金圣叹竟在无意中得到了,这不是很奇怪的吗?”
(方敏译文)
这篇小说很典型地表现了“笔记”的特点。它虽然标题为《金圣叹小传》,但作者的用意却在于,以金圣叹生平为线索,介绍庚子“哭庙案”这个残酷的大案,抨击封建专制制度。所以,小说并没有详叙金圣叹的一生,开头只是简述了金圣叹的两件事,表明其出众的才学和叛逆性格。一件是改名重新考中秀才。科举是封建统治者视为严肃的大事,但金圣叹却视同儿戏。岁考时以离经叛道的“怪诞”之文应付,被黜了名,又改名考为第一名。另一件事是选评“六才子书”。他摒弃封建道统的皇皇大著,把文学性、艺术水平作为标准,而且把封建统治者看作“海淫海盗”的《水浒传》、《西厢记》推崇备至。这种惊世骇俗的举动,却得到广大读者的认可,“金批”“盛行吴下”。可见他的叛逆性具有进步意义,符合时代的潮流。
然后笔锋一转,叙述“哭庙案”经过,这是金圣叹致死的事件。但他并非该案的主要人物。所以作者在此几乎撇开了金圣叹的行动,甚至连他的《十弗见》内容为何,都没有提及,而是描述薛尔张等儒生的行为,及朱巡抚的奏折、钦差大臣的查按。这似乎宕开过远,但我们只要一想到此件血案激起的民人共愤,作者怎能抑制住自己的悲愤不交待清它的来龙去脉呢?当然我们也可以责备作者对金圣叹在此案中的活动描写过少,这应该说是它的缺陷。好在于本文结尾,作者又一笔拉回到金圣叹身上:写金在狱中付妻书的一段话,表面上依然放诞不羁,面对“杀头”和“籍没”这最残酷的刑罚,还以幽默的话语、旷达的胸襟来对待,但在“无意得之”的背后,我们不也可以听到他的悲愤、他的抗议吗?读者都会发问:这样一个正直无私的、才识卓越的知识分子,为什么会祸从天降、遭此极刑?为什么那贪脏枉法的任县令、朱巡抚得不到惩治,反而得到了胜利呢?为什么钦差大臣也与朱巡抚沆瀣一气呢?当然,这千古奇冤,只有在今天我们才能够圆满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