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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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莲记

作者: 张而今 【本书体例】

李郎中,忘其姓名,京师人,家豪,屡典郡。公为人瓌(guī规)伟,厚自奉养。嘉祐中售一女奴,名曰小莲,年方十三,教以丝竹则不能,授女工则不敏。数日,公欲复归之老妪。女奴泣告曰;“傥蒙庇育,后必图报。”公亦异其言。久而悄悄能歌舞,颜色日益美艳。公欲室之,则趋避。异时诱以私语,则敛容正色,毅然不可犯。公意欲亟得,乃醉以酒,一夕乱之。明日谢曰:“妾菲薄,安敢自惜?顾不足接君之盛。”乃再拜,自兹公大惑之。公妻孙氏贤,亦不禁公。

一夕,月晦,侍公寝,中夜不见,公惊,秉烛求之,庖厨井厕俱不见,公意其与人私,颇愤,至晓方至,怒甚,欲加棰,且询所往。小莲曰:“愿少选,当露底隐于公。”公引于静室,诘之。曰:“今日不幸见拙于长者,不敢隐讳,则手足俱见。妾非人也,非鬼也,容尽陈委曲。妾自愧,固当引去,公若怜照,不加深究,则永得依附,以报厚意。”公曰:“他皆可恕,汝何往而不我报也?”泣曰:“妾非敢远去,惟每至晦夕,例参界吏,设或不至,坐贻伊戚,亦若民间之农籍,自有定分也。”公终疑焉。

又至月晦,公开宴,以醇酒醉之。小莲熟寐,高烛四列,公自守之。将晓,攫然而兴曰:“公私我厚,使我不得去,我因公被罪矣。”而次夕中夜复失之,及晓乃归。公询之,小莲袒衣视公,青痕满背,公谢焉。自兹月晦则失之,公无怪焉。

公一日病,小莲曰:“公无求医,公好食辛辣,膈有痰,但煎犀角、人参、腻粉、白矾服之,自愈。”果然。家人有疾,从其说皆验。亦时言人休咎,无不验,公尤爱信之。或言公之亲族,其人某日死矣,若合符契。一日,语公云:“某日授命当守某州。”皆合其言。

公将行,小莲泣告:“某有所属,不能侍从,怀德恋爱,但自感恨。君不遗旧,时复念之。”公坚欲同行,小莲曰:“某向一夕不往,已遭重责。去经岁月,罪不容诛。”公知不可强。公行有日,小莲送公执手言曰:“公妻到官一岁当化去,公与都漕交竞,公亦失意归,妾当复见公,宜谨秘之勿泄。”

公到官,经岁妻死,会都运到,都运责公留住钱谷,艰阻公事,公力辩不听,乃去公焉。公中道罢郡,妻丧,意尤快怏,乃入都,不以仕宦为意。闲居合户,终日兀坐,适闻叩户声,及出,乃小莲也。公喜,延之坐,公感泣云:“别后一如汝言。”置酒命小莲舞,终日极欢。是夜小莲宿公处,逾月乃去。小莲且泣且拜:“妾有私恳浼长者,愿以此身托死。”公曰:“何遽出此言?”小莲曰:“妾实非人,乃城上之狐也。前世尝为人次室,构语百端,谗其冢妇,浸润既久,良人听焉。自兹妾独蒙宠爱,冢妇忧愤乃死,诉于阴官,妾受此罚。岁月满,得复故形,业报所招,例当死鹰犬。苟或身落鼎俎,膏人口腹,又成留滞,未得往生。公可某日出都门,遇猎狐者,公多以钱与之云:‘欲得猎狐造药。’死狐耳间有花毫而紫,长数寸者,乃妾也。公能以北纸为衣,木皮为棺,葬我高壤,始终之赐多矣。”再拜又泣。因出黄金一两:“聊备一葬,无以异类而无情。”公皆许诺。公留之宿,小莲云:“丑迹已彰,公当恶之。”公坚留乃宿。翌日拜辞曰:“阴限有期,往生有日,无容款曲,幸公不忘平日之意。”大恸而去。

公如期出镇,北行数里,果有荷数狐者,择耳中有紫毫者售之以归,择日葬之。公亲为祭文,如法葬于都城坊店之南,迄今人呼为狐墓焉。

(选自《青琐高议》)

李郎中,忘了他的名字,京城人,家是豪族大户,接连几任做郡守。郎中品行卓异,注重侍奉和赡养老人。宋仁宗嘉祐年间买了一个女奴,名叫小莲,年龄才十三岁。教她乐器都学不会,教她做活又很笨。几天后,郎中要把她退给老太婆,女奴哭着说:“如果得到您的保护和养育,日后一定设法报答。”郎中感到她的话不一般。时间长了,也稍微学会了一些歌舞,面貌愈来愈美丽鲜艳。郎中想要纳她做妾,她就闪开躲避,有时用情话引诱她,她的面色就严肃起来,坚决不让侵犯。郎中心里急着得到她,于是用酒把她灌醉,在一个晚上占有了她。第二天她道歉说:“我身份低贱,哪里敢爱惜自己?只是没资格接受您的盛情”。于是拜了两拜。从此郎中被她迷住。郎中妻子孙氏贤惠,也不禁止他。

一天晚上,是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小莲侍奉郎中睡觉,半夜不见了。郎中很惊奇,拿着蜡烛找她,厨房、井台、厕所都看不见。郎中以为她与人私通,相当愤怒。小莲到天亮才回来,郎中更加生气,要加以鞭打,并问她去了哪里。小莲说:“请稍等片刻,应该向大人坦露内情。”郎中领她到一间清静的屋子,追问她。答说:“今天不幸在大人面前现丑,不敢隐瞒掩饰,就全端出来。我不是人,不是鬼,请允许我诉说事情的原委。我很惭愧,自当离开。大人如果可怜、关照,不加深究,那么就永远能够依附您,以便报答深恩厚意。”郎中说:“其它一切都可以宽恕,你为什么到别的地方去而不告诉我?”她哭着说:“我不敢远走,只是每月最后一天的晚上,照例参拜这一方的土地神,如果不到,就会获罪而带来不利,也像民间种田人的户籍一样,自有固定的名分。”郎中最终对此表示怀疑。

又到了一个月的最后一天,郎中设宴,用美酒灌醉了小莲,她熟睡了,四面蜡烛高照,郎中亲自看着她。天快亮时,她惊骇地起来说:“大人待我情意深厚,使我没有去成,我由于大人而获罪了。”第二天半夜小莲又失踪了,到早晨才回来。郎中问她,小莲袒开衣服给他看,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满背,郎中对她表示歉意。从此每个月的最后一天就不见,郎中也不怪罪了。

一天郎中有病,小莲说:“大人不用求医。大人喜欢吃辣的,胸口有痰,只要熬上犀角、人参、腻粉和白矾喝了,自然会好。”果然如此。家里人有病,按她说的,都见效。她也常谈人的吉凶祸福,没有不灵验的。郎中更加喜欢和相信她。有时说起郎中家族某个人哪天死了,像神符一样契合。一天,对郎中说:“某日将被任命为某州刺史。”她的话果然应验。

郎中临行前,小莲哭着诉说:“我身不由己,不能跟去侍奉您,感恩戴德,恋恋难舍,但只能为此遗憾。愿您不忘旧情,时常想起我。”郎中执意要她一同前往,小莲说:“我从前一个晚上不去,已遭到严惩。此一去经年累月,该罪不容诛了。”郎中知道不能强求。郎中走的那一天,小莲送行,拉住他的手说:“大人的妻子将在您到官任一年后归天,大人与都漕相争,大人也要失意而归,我将再见到大人。这些秘密应该严守,切勿泄露。”

郎中到了衙署,一年后妻子死去,赶上都转运使驾到,责备郎中扣留钱粮,阻碍公事,郎中极力辩解,他不听,却解除郎中的职务。郎中未满任而罢了郡守,又死掉妻子,心中快快不快,便回京城,不再把仕宦得失当做一回事。他闭门闲居,整天端坐着。一天听到敲门声,出来一看,是小莲。郎中高兴,请她坐下。他感动得哭了,说:“别后一切都像你说的那样。”设置酒席,让小莲跳舞,一整天快乐极了。这一夜小莲睡在郎中家,过一个月才离开。小莲边哭边拜说:“我有一桩心事恳求大人,想托付死后的事。”郎中说:“怎么突然说出这种话?”小莲说:“我实际不是人,是城墙上的狐狸。前生曾给人做妾,百般造谣,谗害他妻子,时间一长,丈夫听信了,从此我独自受到宠爱。正妻忧愤而死,在阴间告了状,我受到这种惩罚。年头已满,可以恢复以前形状了,但恶行招恶报。照例得在猎人鹰犬的追逐下死去。如果被人煮熟,切碎,吃到肚里,就又要留下来,不能投生转世了。大人某一天出都城大门,遇见打狐狸的,大人多拿钱给他,对他说:‘我要用这猎取的狐狸作药。’死狐狸的耳朵中间有紫色花毛,长达几寸的就是我。大人能用北方产的纸做衣裳,用树皮做棺材,把我埋在高岗上,自始至终给予我的恩惠可够多了。”拜了再拜,又哭泣起来。接着拿出一两黄金:“姑且做丧葬之用,不要因为是异类而无情无义。”郎中一一答应了。郎中留她住宿,小莲说:“丑陋的形迹已经显露,大人应当厌恶我。”郎中执意挽留才住下。第二天拜辞说:“阴间有期限,投生有时间,不允许诉说衷肠了,望大人不忘平时的情意。”大声哭着离开了。

郎中按时出城,向北走了几里,果然有背着几个狐狸的人,挑耳朵中间有紫毛的买了回来,选择一个日子安葬了。郎中亲自撰写祭文,照所说的葬在都城店铺区的南边,直到今天人们还管那里叫狐狸坟。

这篇小说写的是李郎中与狐女小莲相爱的故事。故事情节完整,又波澜起伏,读来亲切动人。

小莲十三岁时被李郎中买做奴隶,当时她学不会乐器,也做不好女工,李郎中要把她退回。她不愿走,哭着哀求:“傥蒙庇育,后必图报。”李郎中“异其言”,留下了她。这是他们之间接触的开始。

后来小莲“稍稍能歌舞,颜色日益美艳”,李郎中喜欢上了她,他们之间的感情亲密了起来。

文似看山不喜平。在作者笔下,这种感情的发展出现了波折。一天晚上,小莲半夜不见了,李郎中以为她与人私通,相当生气。天亮时回来要鞭打、责问。小莲说自己非人非鬼,自当引去,但希望“怜照,不加深究”,她“每至晦夕,例参界吏”,不去不行。李郎中对此表示怀疑,于是在下一个月的最后一天晚上,“以醇酒醉之”,让她熟睡,自己守到天亮。但小莲因此获罪,下一次回来时,“青痕满背”。李郎中从此相信了,“自兹月晦则失之,公无怪焉。”这表明,他们的感情已牢固起来。

此后,小莲不再掩饰自己,为李郎中及其家人治病,告知未来的事,显露才能,报答李郎中的深情厚意。但人事多变,他们的恋情又遇到考验,李郎中被派到外地做郡守,小莲却身不由己,“不能侍从”。过了一年,如小莲预言的那样,李郎中妻子死去,自己被免职。他“意尤怏怏”,返回京城“闲居合户,终日兀坐”。正当人生失意之时,小莲又出现了。可以想见,他该是何等欢欣!作者写道:“公喜,延之坐,公感泣云:‘别后一如汝言。’置酒命小莲舞,终日极欢。是夜小莲宿公处,逾月乃去。”犹如太阳升空,满天阴霾一扫而光,找到了真情之所在。这是一段感人至深的文字,也是他们感情发展的高峰。

然而,这也同时接近他们恋情的尾声了。小莲要走时,边哭边拜:“妾有私恳浼长者,愿以此身托死。”小莲这回全盘诉说了自己的身世。她“乃城上之狐”,“前世尝为人次室”,因“谗其冢妇”而受此罚。这一节又与开篇相呼应,我们明白了,她当初为什么对郎中“趋避”,并且“异时诱以私语,则敛容正色,毅然不可犯。”她是怕“重蹈覆辙”呀!现在,责罚期满,“得复故形”,但她怕死后“身落鼎俎,膏人口腹,又成留滞,未得往生”,所以托李郎中处理她死后之事。李郎中不仅一一答应了,而且还要“留之宿”。小莲自己都说:“丑迹已彰,公当恶之。”李郎中却不以为然,加以“坚留”。可见李郎中感情深挚,始终不渝,他是在异类的身上发现了最可宝贵的真情!最后按照小莲的嘱托,他买到了她的尸体,“如法葬于都城坊店之南”。人狐之间的一场恋情,波澜迭宕,就这样圆满结束了。

这里我们看到,作者在异类身上曲折地表达了自己对现实生活的感受。刘禹锡《竹枝词》说:“长恨人心不如水,等闲平地起波澜。”在封建社会里,作者身为一个正直的知识分子,宦海失意,感情又难以寄托,所以涉笔于狐魅。蒲松龄《聊斋志异》“涉想于杳冥荒性之域,以为异类有情,或者尚堪晤对”(《聊斋志异·序》),其精神是与此一脉相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