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贞革新
唐顺宗永贞元年(805)发生的政治改革运动。唐朝末年,由于藩镇割据势力进一步发展,土地兼并加剧,两税之外一再加税,阶级矛盾十分尖锐。宦官专权引起皇帝和部分朝臣的强烈不满。顺宗为太子时,就对藩镇跋扈和宦官专横深恶痛绝,即位后虽患中风,口不能言,仍立即任用王叔文等人进行改革,史称“永贞革新”。主要内容有:(一)抑制藩镇势力。免去浙西观察使李錡兼任的转运盐铁使一职,将财权收归中央。回绝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欲领有剑南三川,扩大割据地盘的要求,维护了中央集权。(二)打击宦官势力。用老将范希朝为京西神策诸军节度使,韩泰为其行军司马,但由于宦官集团的抵制,未能成功。罢废扰民极甚的由宦官把持的宫市和五坊小使。裁减宫中闲杂人员,停发内侍郭忠政等十九人俸钱。(三)减轻剥削。规定两税以外,不得擅征,常贡以外,不得别有进奉,将“羡余”、“月进”、“日进”等一概罢去,蠲免百姓逋欠课税租赋五十二万六千八百四十一贯石匹束。放宫女三百人、教坊女乐六百还家。以权阉俱文珍为首的宦官集团对改革恨之入骨,勾结士族和藩镇势力,以顺宗久病为名,逼迫顺宗禅位太子。宪宗即位后,宦官复得势,顺宗遭幽禁,革新派人物被贬杀一空,王伾死于贬所,王叔文被贬旋赐死,柳宗元、刘禹锡、韦执谊、韩泰、韩晔、陈谏、凌准、程异八人被贬为远州司马。永贞革新历一百四十六天而以失败告终,史称“二王八司马”事件。记载这一事件的历史文献有《旧唐书》卷十四《顺宗纪》、《顺宗实录》等。我国史学界普遍认为永贞革新是唐后期发生的一次进步的改革活动,尤其是王伾、王叔文集团在执政期间打击藩镇割据势力,反对宦官专权,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各家通史及隋唐断代史著作对这一事件都有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