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艺美学要略·流派·后现代主义
外国文艺美学要略·流派·后现代主义
二十世纪中叶在美、法、英等国出现的文学思潮。“后现代主义”一词是由西班牙的作家翁尼斯在1942年最先使用的。五十年代,黑山诗派的理论家查尔斯·奥尔生对“后现代主义”的特征作过归纳,即指出其有异于正统的现代主义,重视写现代现世生活经验,不广征博引,随意写作,主张不讲格律的“开放体”等。由于后现代主义倾向在诗歌、小说等创作实践领域的表现是复杂多样的,所以对后现代主义一直存在不同的看法。总起来看, “后现代主义”是现代主义的自我否定,他们对现代主义那种闭塞视听,仅把作品作为主观意念、情绪的投影的理论和实践,不以为然,在艺术上有无政府主义倾向,在创作中创造性想象占了主导地位,否认世界的可知性,他们要求一种能准确表现这个多变世界中人的地位的文学,主张无拘无束地虚构一切,作品比起现代主义来更有内容的不确定性,晦涩而极少现实意义。该派作品在内容上的随意性、矛盾性、不连贯性,在非情节、非人物、非结构以及表示世界的不可解释性等方面,甚至超过了正统的现代主义。因为很多正统的现代主义在怪诞离奇的情节、形式背后,还有一定的哲理意味,而后现代主义有时连人物的性别都交代不清,有时把几种可能性并列起来,或者用互不相关的章节、片断拼凑成小说,使所表现的生活具有明显的荒诞性。例如贝克特、托马斯·品钦的作品以及约翰逊的那种可以任意安排顺序的活页小说,都是体现后现代主义文学基本特征的典型代表。
对此,有的评论家称后现代主义是在注重文学题材的社会性,是要回到更富有人性的文学。也有人认为,后现代主义正是现代主义合乎逻辑的发展,是它超越自己而走向自我否定的倾向的进一步发展,是与时代合拍的。还有的批评家把后现代主义视为一种通俗文艺形式,或说是现实主义的余波等等。“后现代主义”作为对六十年代以来欧美某些复杂的文艺倾向的理论概括,是需要我们有具体分析态度的,既要看到它与现代主义的联系,又要看到它对现代主义有所扬弃;既要认识它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思潮的联系,更应确认其对现实主义的反动这一实质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