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文学
中世纪城市市民阶级用以反抗封建主的文学。盛兴于十三至十四世纪中叶欧洲各城市。西欧各国从十一世纪起,出现了许多以手工业和商业为中心的城市,并且逐渐形成了从事工商业的市民阶级。十二世纪后,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城市更为发达起来。因为城市是建立在封建主的领土上的,所以封建主便有权对城市进行剥削和管理。后来,市民的力量逐渐强大起来,他们不满于沉重的封建剥削,为了摆脱这种依赖关系,维护自己的利益,就同封建主进行斗争,争取独立的权利。获得独立的城市往往与国王建立联盟而反对大封建主。同时,随着市民阶层的胜利,出现了新的分化,商人、高利贷者成了掌权的上层,而手工业工人、贫民则成为社会下层,二者之间也存在着矛盾和斗争。西欧各国的城市文学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为适应市民阶级反对封建主的斗争产生的文学样式,也反映了这些复杂的矛盾斗争。城市文学是在民间创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直接取材于现实生活,但并不是早期人民口头文学的重现,它有鲜明的反教会、反封建的阶级内容和独特的创造性。主要内容是揭露封建主的僧侣的暴虐、愚蠢;赞扬市民的智慧和才干,表达了市民的情绪、趣味和感情,具有强烈的现实性。城市文学的主人公是市民,即手工业者、商贩、雇工和资本家等人。城市文学也反映了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金钱关系和利己主义等。在艺术风格上,因它大部分来自民间创作,所以比教会文学、骑士文学都生动活泼。法国是城市最发达的国家,因而也是城市文学最兴盛的国家。城市文学的主要形式是韵文故事(如《驴的遗嘱》、《神父阿米斯》、《农民医生》等),讽刺叙事诗(如《列那狐故事》、《玫瑰传奇》等)、世俗喜剧(如《巴特兰律师》等)。城市文学的基本特色是强烈的讽刺性和尖锐的批判精神,在一定程度上也接受封建文学和教会文学的隐晦、寓言和梦境等手法。风格朴素、语言生动鲜明,但有时也不免流于粗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