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甲
作者: 贾玉民 【本书体例】
道光二十四年夏,归自宝应,同舟彭贰尹者,江西人,说新城王氏兄弟,甲乙同居,甲妻李,乙妻陈。陈美而贤,李妒而狠,而貌亦中人。乙为土寇所掠,数年无音耗。甲与李谋曰:“乙久不归,其殆死矣。今有妇在,惰而能食,不如嫁之,且姿美可得厚聘。”他日示意于陈,不可;强之,以死自誓。由是变易素服,深自谨饬。
李言于夫曰:“是不可以善处。若与媒氏议之,第求多金,强载而去,何患不从?”甲曰:“善。”城有富人,将纳妾,以百金聘之。甲既得金,私与媒氏约曰:“陈善作伪,语以为妾必不愿。若夜以火入,见白饰髻发载之,及城而后改妆焉,事则谐矣。”届期,甲先出,若为不知者。陈氏将卧,闻门外喧扰声,既又刺刺作私语。窃听一二,知有变,急灭灯火,为投缳计。李遽闯入,曳陈出。陈不从,互相支拄,两人假髻皆堕地。时迎娶之人催促扰攘。李曰:“勿亟,行将出矣。”匆遽间,足蹴(cù醋)地上有物,拾之,髻也,戴之而出。众见髻发白饰,汹汹扶曳登舆。李呼:“误”,众人皆不闻。及城,妆易,李复自辩非是。富人举酒笑曰:“是遁辞也。新人岂有误者?即误,不可反矣。”代解衣扣,遂与成婚。
明日甲归大恚(huì会)。陈初不解其故,至是始知李之误代已行也。甲欲反妇,诈索富人多金,不允,将讼诸官。众人调停未定,而乙竟还家。陈诉知变服之由,相持大哭。甲闻乙返,弃妇于富室而遁,终身不敢复归。
天河生曰:“巧哉,天也!”
(选自《金壶七墨》)
道光二十四年(1844)夏天,我从宝应县回来时,同船有个叫彭贰尹的,江西人,说起新城县的王氏兄弟。他们甲乙两人还在一起生活,甲的妻子姓李,乙的妻子姓陈。陈氏漂亮而贤惠,李氏嫉妒而狠毒,而且长相平常。乙被土匪绑架走了,几年没有音信。于是甲与李氏商量说:“乙这么久没回来,恐怕已经死了。现在他老婆在这里,懒惰而且吃的多,不如把她嫁了,况且她姿色很美,可以得到丰厚的聘礼。”有一天李氏把这意思告诉了陈氏,陈氏不愿;强迫她,她则发誓至死不从。从此陈氏就改穿了白色服饰(孝服),十分谨慎,小心地提防。
李氏对丈夫说:“这件事不能善罢甘休了。你与媒人商量商量这件事,只要得到丰厚聘金,就强力把她弄上轿载走,还用怕她不从?”甲说:“好。”城里有个富翁,准备娶小老婆,于是就以百两银子聘定了陈氏。甲收了聘金后,就私下里和媒人约定说:“陈氏好装假,如果说让她当妾肯定不同意。假若夜里点着灯笼火把突然进来,看见一个发髻上戴白色装饰的就拉上轿载走,到城里后再给她换妆,事情就会办成了。”到约定的时间,甲先离开了家,好象是不知道这事。陈氏将要躺下睡觉,突然听到门外有喧哗扰攘之声,之后又听到叽叽喳喳的悄悄说话声。陈氏偷偷地听到了三言两语,知道发生了变故,赶忙灭了灯,准备上吊自杀。李氏突然闯入室内,拉陈氏出来。陈氏不听,互相拉扯推搡,弄得两人的假髻都掉到了地上。这时迎亲的人一直吵嚷催促,李氏说:“不要急,马上就要出来了。”匆忙中脚踢着地上一件东西,捡起来一看,是发髻,就戴上出来了。众人见她发髻上有白色装饰,闹哄哄地就连掺带拉地弄上了轿。李氏呼喊“错了”,众人都不听。到了城里,换了衣妆,李氏仍然自己说明娶错了人,富翁举起合卺酒杯笑道:“这是推托的话,新娘子怎么会有错的?即便错了,也不能回去了。”就动手替李氏解扣脱衣,与她成了婚。
第二天甲回家后非常气恨。陈氏起初不知道原因,这时才知道了李氏错替自己出嫁了。甲想要回李氏,并以此为由讹诈富翁一笔大钱,富翁不答应,将要到官府打官司。众人调停尚未解决,而乙此时终于回到了家来。陈氏告诉了丈夫自己穿白衣的原因,二人相抱大哭。甲听说乙已回来,也就把妻子丢给富翁,自己逃跑了,终身不敢回来。
天河生听到这事,说:“巧啊,老天哪!”
“聪明反被聪明误”,这句俗语是对那些所谓聪明人——好搞阴谋,耍花招者下场的概括。本篇的王甲夫妇,可以说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落了个可悲结局。
这也是一出喜剧,李氏想嫁(卖)陈氏,谁知一差二错反把自己又嫁了人,成为世人的大笑柄。当李氏声声申辩“非是”时,富翁举酒说:“是遁辞也……即误不可反矣”,读者至此,看到李氏那可怜相,弄巧成拙,谁个不发出会心的微笑?
本篇王甲夫妇与《让妻》中的某乙,恰是善恶的两极。某乙对朋友之妻尚且诚心照抚,而王甲对亲弟弟之妻却百般算计,仅仅为了那百金的聘礼。作者在《让妻》中赞扬普通群众中的高贵品质,那么在这篇则是谴责市侩唯利是图全然不顾亲情、道义的可耻行为了。
“巧合”、“误会”,是作者的主要手法。故事关键在于那白发髻。巧就巧在陈氏坚贞,非夜间“以火入”,象抢亲一样方可娶走不可,而夜间则昏暗中容易弄错;巧又巧在陈氏坚贞不从,两人推拉支拄,假发髻都抓掉了地,李氏胡乱捡起一个戴上,才忙中出错。巧还巧在是富翁讨妾,因其富,才敢将错就错,占有李氏;因其是讨妾,当然情急,所以仅有中人之姿的李氏,也就暂时可满足欲望,不管错否,“遂与成婚”。“无巧不成书”,故事的巧合,使这篇小说趣味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