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美学研究·创作
文艺美学研究·创作
艺术家创造艺术作品的精神活动,即艺术家在观察、体验生活的基础上,对生活原料进行能动的改造、加工。是艺术家在头脑中构成艺术形象,并通过物质材料的运用,使之外化为物质形态的艺术品的审美创造活动。最后以作品肯定创作的劳动过程。
艺术创作以客观的社会生活为源泉,艺术家只有深入生活,从生活实践中汲取营养,才能使创作活动具有深厚的客观基础。但艺术品又是客观物质世界的主观反映,是艺术主体创造的精神成果, 艺术家的世界观、审美理想、思想感情、个性气质、艺术修养和艺术创造力,在创作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从根本上说,艺术创作是客体作用于主体,主体能动地改造客体的精神活动。艺术家必须恰当地处理主体与客体之间既矛盾而又统一的复杂关系,创作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艺术创作一般采取精细的个体劳动的方式,带有明显的个人印记和个性差异。艺术家在艺术地反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有着发挥个人独创性的广大空间。但创作就其本质来说,又是一种社会现象、社会活动,而不能脱离时代、民族、阶级和广大社会公众。艺术家在创作中要有社会责任感,要善于以独特的艺术个性表现具有普遍社会意义的生活内容,尽可能为社会、人民提供优质的精神产品。
艺术创作是一种艰巨、紧张、复杂的精神生产活动。艺术实践本身对艺术家提出了多方面的职业要求。一个真正的艺术家不但必须具有扎实的生活基础、丰富的生活经验、广博的知识。而且还必须具有进步的世界观、敏锐的感受力、卓越的创造力,以及深厚的艺术修养和精湛、娴熟的艺术技巧。没有这些条件,要进行成功的艺术创作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