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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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妻

作者: 张孟邻 【本书体例】

广州西南乡,有异姓兄弟两人,甲读书,而乙行贾。乙善居积,故甲贫而乙富,乙周其不足,甲甚感之,以为管鲍不啻也。

一日,乙为西国友招至汉口,代司出入,计非三四年不得归,遂以家事托甲。临行置酒为别,并令妻出见,以伯呼之。甲睨之,艳丽绝人,不禁心为之动。席间强作庄容,乙颇爽直,不之疑。

乙去后,甲时至其家,谬为殷勤,久之,往来颇密,顾未有间可乘也。凡乙寄归竹报,皆由甲处转递。甲因心设一计,习作乙书,以旅中不便,托甲陪妻偕来汉口。乙妻以思夫念切,倍信为真,遂偕至香港,附舟而行。讵意甲所往者福州,非汉口也。既至,甲先上岸,访寻回舟,告乙妻曰:“尊夫殊大误事,渠于半月前已往天津购货,约至岁杪可回,尔我只得暂住此待之。”遂赁屋南台居焉。寓中挑以微词,入以游语,竟与之私。一住年余,乙妻问夫何日可至,则百端支吾,乙妻渐知其诈,而孤身异乡,绝无一人可告语,含忍而已。

甲妻自甲去后,屡得乙信,信中未及其妻到否之事,心甚疑之,因托人至香港探问。其人因乡愚,适数月前有船至汉口,中途被溺者,遽以为甲所乘,即是舟也。回告甲妻。甲妻素荡,本不能独守空床,既得恶噩,遂琵琶别抱矣。

乙以家中久无消息,颇不可解,适西国友人令其往福州索银,将便道归里。偶至南台,作狭邪游。忽于车中见倚门一妇,貌类其妻。回盼数回,神状举止皆酷肖,心疑焉。因命舆人暂停,遂于其左右觅一小茶寮,啜茗问:“邻左系何处人?”答以自粤中来。未久,旋睹一人携物入门,审视之,甲也。心知有异,乃唤集数友,入门诘问。则甲知事露,已从后门逸走。乙妻自房出见,悲喜愧交集,直诉其故。乙备询颠末,知其妻误堕术中,非其罪也,连呼恨恨。以甲为非人,控官究追,而甲已远矣。

外史氏曰:“余尝谓,文人之无行有甚于负贩者,以其积虑之精密也。然入其室而不见其妻,甲之谋人,正甲之为已谋耳。孰谓报施之或爽哉!”

(选自《萤窗异草》)

广州西南某乡村,有两个异姓兄弟,甲读书,而乙出外做买卖。乙善于囤积居奇,所以甲贫困而乙富有。乙常常接济甲的匮乏,甲很感激他,认为他们与古代管仲、鲍叔牙的交情没有两样。

一天,乙被西洋某国的朋友请到汉口代他主管买卖的事务,估计没有三四年不能回来,于是把家事托付给甲。临行前摆了酒席语别,并让妻子出来相见,称甲为伯伯。甲斜眼看去,乙妻艳美无比,禁不住心里为之一动。酒席间勉强装出庄重的样子,乙很直爽,并不怀疑他。

乙去后,甲经常到乙家,过分地殷勤。时间长了,两下来往很亲密,不过甲还是无机可乘。凡是乙寄回来的信件,都由甲那里转递,甲于是心生一计,模仿乙的笔迹写了封信,说在外旅行不方便,拜托甲陪同自己的妻子一起来汉口。乙的妻子因为思念丈夫心切,非常相信,于是一同到了香港,搭了船去。哪里想到甲所前去的地方是福州,不是汉口。等到了地方,甲先上岸,假称寻访乙,回到船上告诉乙妻说:“您的丈夫实在太误事了,他于半月前前往天津进货,大约到年底才能回来,你我只能暂且住在这里等他。”于是在南台租房子住下,在住宅中,甲用一些暗示性的语言挑逗,并用放纵的语言打动乙妻的心,居然与乙妻通奸了。在此一住就是一年,乙妻问甲说丈夫何时能回来,甲想尽办法支吾敷衍过去。乙妻渐渐地知道了甲的骗局,可是一个人孤身在他乡,根本没有人可以告诉,只能含愤忍辱而已。

甲的妻子自从甲走后,好几次收到乙的来信,信中并没有提到他的妻子到没有到的事情,心里非常怀疑这事,于是托人到香港探查询问。那知所托这人本是个乡间毫无见识的人,正巧几个月前有一艘船开往汉口,途中沉没,马上就认为甲所乘的就是这艘船。回来后告诉甲妻,甲妻向来放荡,原本就不能一个人守着空床,得到了这个恶噩后,就另嫁人而去了。

乙因为家中很长时间没有消息,很不理解,正碰上西洋国的朋友让他到福州追要银子,并将顺便回家一趟。在福州偶尔到南台作一番狭邪之游(去妓院),忽然在车上看见有一女人斜靠着门,样子很象自己的妻子,又回头看了好几次,神气模样举止都极为相像,心里感到疑惑,于是叫车夫暂时停下,在其房屋旁边找了一个小茶馆,品着茶问道:“左边的邻居是什么地方人?”回答说从广东来。不一会儿,随即看到一人带着东西进了屋,仔细一看正是甲。乙心里知道有些蹊跷,就召集了好几位朋友,进门质问。可是甲知道事情败露,已经从后门逃走了。乙妻从房中出来相见,又悲痛,又高兴,又惭愧,百感交集,即告诉乙这件事原因。乙详细地询问了事情的始末,知道妻子中了人家圈套,并不是她的罪过,愤怒地连声喊叫“可恨,可恨!”认为甲不是东西,到官府控告,请求追究,可是甲已经跑到很远的地方了。

外史氏说:“我曾说,文人的没有德行比商人更加厉害,因为他深思熟虑,策划精密。可是回到家他却见不到自己的妻子了,甲骗别人,正是在骗自己,谁说善恶之报应有时会有差错呢?”

本篇小说虽属明清小说较常见的奸情题材,却绝不流于庸俗。从人物形象以及故事的叙述过程中,已经透出了若干新气息,这是难能可贵的。

首先是商人形象。明清小说中本不乏商人形象,但乙的形象与众不同。第一,“乙行贾”、“善居积”,这是一般商人的特点。但“乙为西国友招至汉口,代司出入”,受雇于外国商人代营生意,甚至是部分业务的全权负责,而且是长期的,这是封建社会末期与西方通商后出现的新鲜事物,乙无疑是早期买办的形象。文学作品中出现这种人物,是古中国开始受到西洋文明渗透的一个表现。

第二,商人乙的人格、操守与文化意识已表现出某种近代特征。作品虽然对乙着墨不多,但可以看出,他善于作生意,但并不一味钻入钱眼,而是仗义疏财,心胸宽阔、性情豪爽,甚至不顾封建礼教男女授受不亲的古训,把妻子托付于朋友。更可贵的是,在知道妻子已经失身于人的时候,也并没有按照“失节事大”的封建观念,将罪过一味地归咎于女性身上,而是“知妻误堕术中,非其罪也”,把妻子当作受害者,然后诉诸官府,控告真正的罪犯。

其次,作者在叙述过程中,摒弃了一些封建正统思想的桎梏。在封建社会,读书为人生的正途,而从事商业,则被视为不道德,或是读书科举断绝之后的被迫之举,商人也常常被正统文化赋于奸诈无行,见利忘义的性格。作者在写作中。却没有扬文抑商的先验性框架,完全按故事的本来面目描写。甲虽饱读经书,自命贤良,却不事劳作,甘心受人馈赠而毫无愧色。他不顾好友之托,对朋友之妻一见之下,便心怀企图,进而精心设制圈套,使一位见识不多、孤独无靠的女性被迫就范。可是外表上还摆出一副善人面孔与俨然的风度,不仅“席间强作庄容”,而且还以乙妻的保护人自居。真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在描写中,作者把甲与乙两相对照,以商人乙优良的品质反衬出文人甲的无行丑态。在这一点上,作者的意识应该说是超出了当时社会的一般观念,或者说是体现了封建社会后期出现资本主义文化因素后新兴起的文化意识。当然,这只是就作者对两个人物的处理而言。事实上,作者作为封建时代文人,不可能完全摆脱封建思想的局限。有小说中,作者津津乐道于甲谋人之妻,而自己的妻子又被别人所谋取的因果报应,正是一例。这是应当加以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