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与《春秋》
孔子(公元前551—公元前479)是我国古代最著名的教育家、史学家、思想家。名丘,字仲尼,春秋鲁国人,生于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祖先是宋国贵族,后迁于鲁。早年生活贫困,靠给人相礼为生,做过仓库管理员和管牛羊的小吏。中年时一度任鲁国季氏的中都宰和鲁国的司寇。后周游列国,宣传他自己的主张,但是在诸侯力争的春秋末期,无人接受他的“仁爱”说教。他只好回到故乡收徒讲学,他是中国历史上开创私人讲学的第一人,为了教学的需要,相传他删定“六经”(诗、书、易、礼、乐、春秋)。他的弟子三千余,贤者七十二。他的学说核心是“仁”、为了达到“仁”,他特别强调“礼”,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末期,他主张恢复周初的制度,反对大国争霸,反对社会的变革。
《春秋》一书是“五经”之一,孔子依据鲁国史书,旁采其他国家一些材料而成的我国第一部编年体史书。全书仅一万八千余字,记载了上起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下至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共二百四十二年历史。“春秋”本是古代编年体史书的通称,墨翟说“吾见百国春秋”,据历史记载,周、燕、宋、齐第国的史书,都曾以“春秋”命名。后来,各国《春秋》相继散失,只有孔子所修的《春秋》保留下来,因此后人说《春秋》也就专指孔子所修的《春秋》了。所以叫《春秋》,是因一年有四季,言春以包夏,举秋以兼冬,即编年的意思。记事的方法,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记事的原则,“据鲁”“亲周”,详内略外,即以记载鲁国历史的内容来体现他尊奉周天子统治的思想、涉及鲁国的事详写,其它诸侯国的事略写。凡是涉及到维护或破坏“名分”的事,孔子认为都是大事而详写,以达到其使“乱臣赋子惧”的政治目的。《春秋》一书,记事极简,少则一字、最多也不过47个字,每用一字都十分讲究,同样是写战争,如果是声罪致讨就用“伐”字,潜师掠境就用“侵”字,两兵相接就用“战”字等等,同样是杀人,杀无罪者就用“杀”字,杀有罪者就用“诛”字,下杀上就用“弑”字等等,这就是所谓“一字褒贬”。不仅如此,什么事当记,什么事不当记,也有讲究,这就是所谓“为尊者讳,为亲者讳”,如周天子本来是被晋文公强召至践土会盟,《春秋》却记载“天王狩于河阳”。这就叫“春秋书法”。《春秋》一书注重人事而不宣扬鬼神。尽管在书中记载了许多灾异,可是孔子并未给它们披上神秘的色彩,也不去与人事关系牵连一起。由于《春秋》一书文字简单,又用“春秋书法”,孔子死后,他的弟子们就各自进行解释、大约在战国初年就出现了以补充历史为主的《左传》,到西汉初又出现了以讲解“书法”和“微言大义”为主的《公羊传》和《榖梁传》,还有《邹氏传》、《夹氏传》等。西晋时,杜预作《春秋经传集解》,把其以前各家注解汇集于一帙,成为现在通行的最早的注解本。从历史到现在,学者都是把《春秋》与“三传”结合起来研究,论著如林,各代皆有,以清代成果为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