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诺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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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宾诺莎

【生卒】:1632—1677

【介绍】:

荷兰著名唯物主义哲学家和伦理学家。出生于阿姆斯特丹一个犹太商人家庭,青年时因怀疑上帝的存在,而被犹太教革出教门。他终生贫困,靠磨光学镜片为生,并坚持进行哲学和科学的研究与著述。主要著作有:《笛卡尔哲学原理》、《神学政治论》、《理智改进论》、《伦理学》。

在哲学上,他继承和发展了笛卡尔“物理学”中的唯物主义,建立了以实体为基石、披着泛神论外衣的唯物主义一元论。这个体系有三个基本范畴:实体、属性和样式。实体是不依赖他物而独立存在的自然,实体是无限的、唯一的、永恒的,是“自因”。他受布鲁诺泛神论的影响,把实体或自然称作“神”。但这个神不是超自然的实体,不具有人格意义,神即自然。因此,斯宾诺莎的泛神论具有无神论的性质。“属性”是构成实体本质的东西。实体具有无限多样的属性,但人们只能认识其中两种重要属性,即思维和广延。“样式”是实体的特殊表现(即个别事物),实体和样式的关系是整体和部分、原因和结果、本质和现象、无限和有限的关系。斯宾诺莎关于实体的学说中包含有某些辩证法的思想,恩格斯称他是近代哲学中辩证法的光辉代表之一。在认识论方面,他是典型的唯物主义唯理论的代表。他认为人的认识对象是自然,认识的任务是揭明事物的规律性。他把知识分为三种:感性知识、理性知识、直觉知识。认为感性知识不可靠,只有用理性直觉和推理才能得到真正可靠的知识。斯宾诺莎非常重视社会伦理问题的研究,把伦理学放在他的哲学的首位,提出了在理性原则指导下的功利主义的伦理学说。他认为,作为自然界一部分的人,受因果必然性的制约。而人的自然本性是保存自身。因此,判定善恶的标准是看对自己有利还是有害、能带来快乐还是痛苦。但是,他又十分强调把功利主义同理性原则相结合,人的一切言行要置于理性原则的指导下,正确认识自然的规律性,使人的情欲服从自然的必然性,只有这样的人才是自由的人,真正幸福的人,达到最高的人生圆满境界。这里,斯宾诺莎阐发了一个重要的辩证法命题:自由即是对必然性的认识。斯宾诺莎的学说,是为新兴的荷兰资产阶级需要服务的,在当时,对于反对封建势力,批判宗教神学,都起了明显的进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