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至1917年墨西哥资产阶级革命
二十世纪初叶墨西哥发生的资产阶级革命,是拉丁美洲各国民族解放运动中的重大事件。这次革命的爆发是迪亚斯(1830-1915)反动统治造成的。1876年反动将军迪亚斯上台之后,不顾民族利益,鼓励外国资本渗入,听任外国资本家掠夺墨西哥的自然资源。到1910年,墨西哥已发现的油田有百分之八十以上操纵在美国资本手里。迪亚斯对内支持大地主掠夺农民土地,致使广大丧失土地的农民沦为债务农。墨西哥的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十分尖锐。以埃米列诺·萨巴塔(1877-1919)和弗兰斯哥·微拉(1877-1923)为首的两支农民起义军战斗在墨西哥南北各州,形成了对墨西哥城的南北夹击之势。1910年10月,墨西哥资产阶级自由派号召全国举行武装起义,推翻迪亚斯独裁统治。1911年5月,迪亚斯被迫辞职,潜逃欧洲。但是,新建立的马德罗政权背叛支持他的农民,下令解散要求分配土地的农民起义军。对此,农民军又拿起武器为土地和自由而战。1913年2月,前迪亚斯政府的军官韦尔塔乘革命阵营分裂之机在美国支持下发动政变,杀死马德罗,自任总统。第一次资产阶级革命以失败而告终。
韦尔塔的反革命政变激起了全国人民的反抗。资产阶级自由派卡兰萨联合南北两支农民军和城市工人“红色大队”,展开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护宪运动。美帝国主义见其走狗韦尔塔处境不妙,亲自出马干予,但也无济于事。在护宪军联合打击下,1914年7月韦尔塔逃亡国外,卡兰萨掌握全国政权。1915年1月,卡兰萨政府公布土地改革法令。1916年12月召开制宪会议,于次年2月公布新宪法,规定土地、矿藏归国家所有,有权收回外国垄断组织在墨西哥占有的土地、矿山和油田;教会不得领有、经营或承典不动产;实行土地改革,废除大地产,发展小土地所有制;工人有权组织工会、举行罢工,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这部宪法是当时拉丁美洲最民主的资产阶级宪法。这个宪法的颁布应该归功于墨西哥工农群众的斗争。卡兰萨无意实行这些规定,在他执政的五年中,只分配了五十万英亩土地给农民。
1910-1917年的墨西哥革命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土地革命、反对帝国主义的革命。由于农民革命军的作用,它沉重打击了国内外反动势力,取得了重要成果。但是,由于资产阶级的软弱,革命的主要胜利果实——1917年宪法,并没有得到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