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袁安传》译文赏析
袁安传
【题解】
袁安,东汉大臣,字邵公。汝南汝阳(今河南商水西南)人。少承家学,举孝廉,任阴平长、任城令,驭属下极严,属下都对他十分敬重。明帝时,任楚郡太守、河南尹,政令严明,断狱公平。在职十年,京师肃然,名重朝廷。后历任太仆、司空、司徒。和帝时,窦太后临朝,外戚窦宪兄弟专权操纵朝政,民怨沸腾,袁安不畏权贵,守正不移,多次直言上书,弹劾窦氏种种不法行为,为窦太后忌恨。但袁安节行素高,窦太后无法加害于他,在是否出击北匈奴的辩论中,袁安与司空任隗力主怀柔,反对劳师远涉、徼功万里,免冠上朝力争达十多次。其后代多任大官僚,汝南袁氏成为东汉有名的世家大族。
【原文】
袁安字邵公,汝南汝阳人也。祖父良,习《孟氏易》,平帝时举明经,为太子舍人。建武初,至成武令。安少传良学。为人严重有威,见敬于州里。初为县功曹,奉檄诣从事,从事因安致书于令。安曰:“公事自有邮驿,私请则非功曹所持。”辞不肯受,从事惧然而止。后举孝廉,除阴平长、任城令,所在吏人畏而爱之。
永平十三年,楚王英谋为逆,事下郡复考。明年,三府举安能理剧,拜楚郡太守。是时英辞所连及系者数千人,显宗怒甚,吏案之急,迫痛自诬,死者甚众。安到郡,不入府,先往案狱,理其无明验者,条上出之。府丞掾史皆叩头争,以为阿附[1]反虏,法与同罪,不可。安曰:“如有不合,太守自当坐之,不以相及[2]也。”遂分别具奏。帝感悟,即报许,得出者四百余家。岁余,征为河南尹。政号严明,然未曾以臧(赃)罪鞠人[3]。常称曰:“凡学仕者,高则望宰相,下则希[4]牧守。锢人于圣世,尹所不忍为也。”闻之者皆感激自励。在职十年,京师肃然,名重朝廷。建初八年,迁太仆。
【注释】
[1]阿附:包庇,袒护。
[2]相及:连累。
[3]鞠人:审讯人。
[4]希:期望,企望。
【译文】
袁安,字邵公,他是汝南郡汝阳县人。祖父是袁良,袁安学习《孟氏易》(孟喜着),在汉平帝的时候,因明经而被举荐,成为太子舍人。建武初年袁安做了成武县令。袁安在年轻的时候继承祖父袁良的学问,其在为人方面很庄重,有威信,被州里人敬重。一开始的时候他做县功曹,有一次,捧着檄文到州从事那里办事,从事托袁安捎封信给县令,袁安说:“你是为公事,自有邮驿替你传送;如果是私事,就不应找我功曹。”辞谢不肯接信,办事人有些害怕,就不托他了。后来,袁安被举荐为孝廉,先后做了阴平县长和任城县令。他所任职的地方,官吏百姓都很敬畏和爱戴他。
永平十二年(70),楚王刘英阴谋反叛朝廷,案情交郡核实。第二年三府推荐袁安办案,认为他能处理复杂的案件,皇帝命他为楚郡太守。这时受楚王刘英的供词所牵连关押的有几千人,显宗大发脾气,办案人急于定案,严刑威逼不少人招供,判死罪的很多。袁安到郡后,先不进衙门,而到监狱去,审理那些无明显证据的,逐一上报,让他们出狱。府丞掾史都向袁安叩头力争,认为凡附和楚王刘英的,按法与刘英同罪,袁安不同意。袁安说:“如有不合律例,我负完全责任,不连累你们。”于是分别一一上报。皇帝感动觉悟,当即同意,被释放出狱的有四百余家。一年以后,袁安被征为河南尹。政令非常严明,但从来没有因贿赂罪来审讯人。他经常说:“但凡是做官的人,高则望当宰相,低则希冀当州牧太守,在圣明之世禁锢人才,这是我不忍心去做的事。”听到这话的人都很感动,并勉励自己要廉洁奉公。袁安在职十年,京师的治安很好,他的名声深得朝廷看重。建初八年(83)升为太仆。
【原文】
元和二年,武威太守孟云上书:“北虏既已和亲,而南部复往抄掠,北单于谓汉欺之,谋欲犯边。宜还其生口,以安慰之。”诏百官议朝堂。公卿皆言夷狄谲诈,求欲无厌,既得生口,当复妄自夸大,不可开许。安独曰:“北虏遣使奉献和亲,有得边生口者,辄以归汉,此明其畏威,而非先违约也。云以大臣典边,不宜负信于戎狄,还之足示中国优贷[5],而使边人得安,诚便。”司徒桓虞改议从安。太尉郑弘、司空第五伦皆恨之。
弘因大言激励虞曰:“诸言当还生口者,皆为不忠。”虞廷叱之,伦及大鸿胪韦彪各作色变容,司隶校尉举奏,安等皆上印绶谢。肃宗诏报曰:“久议沉滞,各有所志。盖事以议从,策由众定,訚訚衎衎[6],得礼之容,寝嘿[7]抑心,更非朝廷之福。君何尤而深谢?其各冠履。”帝竟从安议。明年,代第五伦为司空。章和元年,代桓虞为司徒。
和帝即位,窦太后临朝,后兄车骑将军宪北击匈奴,安与太尉宋由、司空任隗及九卿诣朝堂上书谏,以为匈奴不犯边塞,而无故劳师远涉,损费国用,徼[8]功万里,非社稷之计。书连上辄寝。宋由惧,遂不敢复署议,而诸卿稍自引止。惟安独与任隗守正不移,至免冠朝堂固争者十上。太后不听,众皆为之危惧,安正色自若。窦宪既出,而弟卫尉笃、执金吾景各专威权,公于京师使客遮道夺人财物。景又擅使乘驿施檄缘边诸郡,发突骑及善骑射有才力者,渔阳、雁门、上谷三郡各遣吏将送诣景第。
【注释】
[5]优贷:宽大。
[6]訚訚(yín):忠正貌。衎衎(kàn):和乐貌。
[7]寝嘿:止而不言,沉默。嘿,通“默”。
[8]徼(jiǎo)功:犹求功,贪功。
【译文】
元和二年(85),武威太守孟云上书道:“北匈奴已经和亲了,可是南匈奴又去抢劫,北单于说汉朝欺骗他们,想进犯边疆。应该将北匈奴被俘之人发还,来安慰他们。”皇帝下诏召集百官到朝廷商议,公卿都认为夷狄狡诈,贪心不足,得到俘虏以后,还会妄自夸大,不能开这个例。袁安却说:“北匈奴派使者进贡请求和亲,还把被掳去的人归还汉朝,这说明他们害怕大汉声威,而不是先违背条约。孟云以大臣的身份守卫边疆,不应对夷狄不讲信用。让俘虏回去,足以表明中国对他们的宽大,而使边境百姓得到安宁,真是太好了。”司徒桓虞改变主意听从袁安。太尉郑弘、司空第五伦等都恨袁安。
郑弘还大声激怒桓虞说:“凡是主张释放俘虏的,都是对皇上不忠。”桓虞当场斥责他。第五伦和大鸿胪韦彪都恼怒得脸上变了颜色,司隶校尉把全部情况奏明皇上,袁安等都把印绶交给皇帝请罪。肃宗下诏书道:“议政时间很长,说明每个人的看法各有不同。朝廷大事应该多听议论,计策应当由大家商定。说话时态度中正和乐,符合礼节,固然很好;但遇事不敢吱声,那就绝对不是朝廷的福气,你们有何过错值得引咎自责的呢?还是将帽子戴上,鞋子穿上吧!”最后皇帝还是听从了袁安的建议。第二年(86),袁安代替第五伦成为司空。章和元年(87)他又代替桓虞成为司徒。
和帝即位的时候,因为年幼,窦太后临朝听政,太后的哥哥车骑将军窦宪向北攻打匈奴,袁安与太尉宋由、司空任隗和九卿一起到朝廷上书劝阻,认为匈奴没有进犯边塞,无故出兵远征,耗费国家钱财,邀功于万里之外,这不是应有的国策。连上几封书都因为被扣住而没有上报。宋由感到有些害怕,不敢联名上书了,而那些卿相也渐渐不吱声了。只有袁安与任隗仍坚持正道,毫不退让,甚至摘掉帽子到朝廷力争达十次以上。太后还是不听,大家都替袁安捏了一把汗,但袁安还是镇定自如。窦宪已经出兵打仗,他的弟弟卫尉窦笃、执金吾窦景各仗自己的权势,公然在京师放纵其爪牙拦路抢劫财物。窦景又擅自派人乘驿马散发檄文到边境各郡,调集善于骑马和射击有本领的,命令渔阳、雁门、上谷三郡各派官吏将他们送到窦景住地。
【原文】
有司畏惮,莫敢言者。安乃劾景擅发边兵,惊惑吏人,二千石不待符信而辄承景檄,当伏显诛。又奏司隶校尉、河南尹阿附贵戚,无尽节之义,请免官案罪。并寝[9]不报。宪、景等日益横,尽树其亲党宾客于名都大郡,皆赋敛吏人,更相赂遗,其余州郡,亦复望风从之。安与任隗举奏诸二千石,又它所连及贬秩免官者四十余人,窦氏大恨。但安、隗素行高,亦未有以害之。
时窦宪复出屯武威。明年,北单于为耿夔所破,遁走乌孙,塞北地空,余部不知所属。宪日矜己功,欲结恩北虏,乃上立降者左鹿蠡王阿佟为北单于,置中郎将领护,如南单于故事[10]。事下公卿议,太尉宋由、太常丁鸿、光禄勋耿秉等十人议可许。安与任隗奏,以为“光武帝招怀南虏,非谓可永安内地,正以权时之算,可得扞(捍)御北狄故也。今朔漠既定,宜令南单于反其北庭,并领降众,无缘复更立阿佟,以增国费”。
【注释】
[9]寝:压下奏章。
[10]故事:之前的安排。
【译文】
有关官员害怕,没敢说半个不字。袁安就弹劾窦景擅自调集边防军,惊扰官吏百姓,府尹不待符信而听从窦景安排,应该杀头示众。又上奏司隶校尉、河南尹讨好依附贵戚,没有坚持正义,请求罢免官职,依法治罪。这些奏折都被扣住没有上报。而窦宪、窦景愈发专横,在各名都大邑布置他们的亲信,并向官吏百姓征收赋税,收取贿赂,其余州郡也都纷纷仿效。袁安与任隗一道检举那些二千石府尹,以及与之有牵连的官员,降级罢官的有四十多人,窦氏一帮便将之记恨在心上。但袁安、任隗一向品行高尚,他们想不到什么办法去加害他们。
当时窦宪又出兵驻武威。第二年,北单于被耿夔所攻破,逃到乌桓去了,塞北空无人管,匈奴余部不知归谁管属。窦宪每天夸耀自己的功绩,想用恩惠与北匈奴余部搞好关系,于是上书立投降的左鹿蠡王阿佟做北单于,设中郎将领护,像过去立南单于那么样。皇上把这事交给公卿讨论,太尉宋由、太常丁鸿、光禄勋耿秉等十人认为可以这么办。袁安与任隗上奏,认为“光武帝招守南匈奴,并不是让他永远安居内地,而是一个权宜之计,是想让他们去抵抗北匈奴的缘故。现在北方已经安定,应该让南单于回到北边去,一起领导投降的群众,不必再立阿佟来增加国家的负担。”
【原文】
宗正刘方、大司农尹睦同安议。事奏,未以时定。安惧宪计遂行,乃独上封事曰:“臣闻功有难图,不可豫见;事有易断,较然不疑。伏惟光武皇帝本所以立南单于者,欲安南定北之策也,恩德甚备,故匈奴遂分,边境无患。孝明皇帝奉承先意,不敢失坠,赫然命将,爰伐塞北。至乎章、和之初,降者十余万人,议者欲置之滨塞,东至辽东,太尉宋由、光禄勋耿秉皆以为失南单于心,不可,先帝从之。陛下奉承洪业,大开疆宇,大将军远师讨伐,席卷北庭,此诚宣明祖宗,崇立弘勋者也。宜审其终,以成厥初。伏念南单于屯,先父举众归德,自蒙恩以来,四十余年。三帝积累,以遗陛下。陛下深宜尊述先志,成就其业。况屯首唱大谋,空尽北虏,辍而弗图,更立新降,以一朝之计,违二世之规,失信于所养,建立于无功。由、秉实知旧议,而欲背弃先恩。夫言行君子之枢机,赏罚理国之纲纪。《论语》曰:‘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行焉。’今若失信于一屯,则百蛮不敢复保誓矣。又乌桓、鲜卑新杀北单于,凡人之情,咸畏仇雠[11],今立其弟,则二虏怀怨。兵食可废,信不可去。且汉故事,供给南单于费直岁一亿九十余万,西域岁七千四百八十万。今北庭弥远,其费过倍,是乃空尽天下,而非建策之要也。”诏下其议,安又与宪更相难折[12]。宪险急负势,言辞骄讦,至诋毁安,称光武帝诛韩歆、戴涉故事,安终不移。宪竟立匈奴降者右鹿蠡王于除鞬为单于,后遂反叛,卒和安策。
安以天子幼弱,外戚擅权,每朝会进见,及与公卿言国家事,未尝不噫呜流涕。自天子及大臣皆恃赖之。四年春,薨,朝廷痛惜焉。后数月,窦氏败,帝始亲万机,追思前议者邪正之节,乃除安子赏为郎。策免宋由,以尹睦为太尉,刘方为司空。睦,河南人,薨于位。方,平原人,后坐事免归,自杀。
【注释】
①徼:通“邀”,求取。
[11]仇雠(chóu):仇人。
[12]难(nàn)折:抗辩。
【译文】
宗正刘方、大司农尹睦赞同袁安的意见。事情报上去了,没有及时决定下来。袁安害怕窦宪一意孤行,于是单独上密封奏章道:“我听说有些功业难求,因为不可预见;有些事容易判断,因为道理明摆着不必怀疑。我想光武帝立南单于的本意,无非是想使南北单于得到安定,恩德很齐备,所以匈奴分成两块,边境平安无事。孝明皇帝继承先帝遗愿,不敢失掉传统,于是派遣大将,出兵攻打塞北。到了章帝、和帝初年,降汉的有十多万人,当时有人建议将他们安置海滨,东到辽东,太尉宋由、光禄勋耿秉都认为这样做将使南单于失望,不能同意,先帝听从了。陛下继承大业,大开疆土,大将军远征讨伐,把北匈奴全部消灭,这真是宣明祖宗的宏愿,建立大功啊。但宜于审慎处理,完成祖先最初的设想。我想到南单于屯(即屠何)的父亲带领众人投降汉朝,蒙受国恩已经四十多年了。经过三代,传到陛下,陛下应该遵照先帝遗志,成就其大业。何况屯首先提出意见,让北虏全部归顺,现不让他出来领导,另立新降的阿佟,用一时的主意,违背两位先帝的遗规,对朝廷培养的屯失信,而树立无功的阿佟。宋由、耿秉知道先帝的打算,却想背弃先帝的恩德。大凡一言一行,都是君子立身的关键,有赏有罚,本是治国的根本。《论语》上说过:‘言语讲求忠信,品行力求笃实虔敬,即使走到野蛮的外国也行得通呀!’现在如失信于一个南单于,那么其他的异族都不敢保证实践自己的誓言了。又乌桓、鲜卑刚杀掉北单于,一般人的常情,都害怕人家报复,现在立了他们的弟弟,那么南北二虏就怀恨在心。古人认为,武器和食物有时可以不顾,唯有信用不可丢掉。况且遵照汉朝的旧例,供给南单于费用每年一亿九十余万,供给西域每年七千四百八十万。现在北匈奴很远,费用必须加倍,这是让国库空虚,而不是处理国家大计的好办法。”皇帝下诏让大家讨论。袁安又和窦宪展开针锋相对的辩论。窦宪很阴险,仗恃自己的权势,言词骄傲,揭人之短,甚至使用恶言辱骂袁安,并提出光武帝杀韩歆、戴涉的例子来威逼袁安,袁安始终寸步不让。最后窦宪还是立了匈奴降将右鹿蠡王于除鞬做了单于,不久就反叛了,正像袁安所预料的那样。
袁安认为天子幼弱,外戚当权,每次上朝,和公卿谈到国家大事,没有不痛哭流涕的。从天子到大臣都依仗他。四年(92)春,袁安死了,朝廷官员们非常痛惜。过了几个月,窦氏垮台了,皇帝开始亲自执政,回想以前议论国事的正反两派的情况,于是封袁安的儿子袁赏为郎。罢免宋由,用尹睦做太尉,刘方做司空。尹睦,河南人,死在官位上。刘方,平原人,后来犯了罪,被免职回家,自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