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阐述心灵的文学体裁——诗》赏析
阐述心灵的文学体裁——诗
【点睛之笔】
诗被分为古体诗和近体诗,古体诗亦称古诗或古风,专指唐代以前的诗体,是和唐代形成的近体诗相对的诗体,产生较早;近体诗又叫今体诗(“近”和“今”都是就唐代而言的),是唐代出现的新诗体,近体诗包括律诗、绝句、排律三种。
【经典解读】
古体诗的特点是:每篇句数可多可少,每句字数不拘,不讲究对仗、平仄,用韵也比较自由,可以句句押韵,可以隔句押韵,可以一韵到底,也可以几句一换韵。古体诗有四言、五言、六言、七言、杂言诸体。后世以使用五言、七言的较多,简称“五古”、“七古”。此外还有一些句式长短不齐的古诗,一般归入七古。有的古体诗句数、字数和律诗相同,但用韵、平仄和对仗都不同于律诗的要求,所以仍称作古诗。古体诗这一名称最早出现在唐代。后人沿袭唐代人的说法,把唐代以前的乐府民歌、文人诗以及唐以后文人仿照他们的体式而写的诗歌,统称为古体诗。
近体诗的格律极其严格。近体诗有四项基本要求:一是句数、字数有规定;二是按规定的韵部押韵;三是上句和下句各字之间要求平仄对立和相粘;四是规定某些句子之间用词要对仗。篇有定句,即除排律外每首诗句数固定;句有定字,即每句诗的字数固定;韵有定位,即押韵位置固定;字有定声,即诗中各字的平仄声调固定;联有定对,即律诗中间两联必须对仗,即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等。
近体诗与古体诗相比,形式更为整齐,节奏更和谐统一,但由于讲求严格的格律,限制也就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