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丁忧制度的延伸——“夺情”》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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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丁忧制度的延伸——“夺情”》赏析

丁忧制度的延伸——“夺情”

【点睛之笔】

“夺情”又称“夺哀”或“夺丧”,是由“丁忧”所派生的一项重要官场人事制度。

【经典解读】

夺情可以说是丁忧制度的延伸。政治人物遭父母之丧,需丁忧守制,解职离岗三年。但是对朝廷而言,重臣如果回家丁忧守制会造成国家政务无法正常运行。在边患危机、发生兵战等紧急的时刻,朝廷用人之急就会与丁忧制度发生冲突,这时候,夺情就是“移孝为忠”,重公义而掩私情。“夺情”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对于一些重要的大臣,即使是遭受父母之丧,朝廷也不让他们弃官去职,要求他们继续留任,素服办公。如光绪八年(1882),直隶总督李鸿章母亲亡故,需丁忧居丧,但当时李鸿章不仅管理着各国通商的事务,还兼顾着训练直隶军队和北洋水师。他的位置别人无法取代,于是,清朝政府就催促其行孝百日后即刻回任办公。第二种是官员丧期还没满,由于朝廷公务紧急,也会特许其终止为父母服丧守制,重新起复任职。例如734年,张九龄正在家乡丁忧母丧期间,突然接到了来自京城的加急诏书,唐玄宗令其起复中书侍郎同平章事。一般官员都以“夺情”为荣,这表明朝廷对自己的看重,但也有人固辞皇帝起复而坚持服完三年丧的,称为“夺服不起”。例如唐朝的张说老母仙逝,他依例辞职回家守制。朝廷看重他,居丧未满,又把他请出来担任黄门侍郎,张说是个讲原则的人,别人以夺情为荣,他却要老老实实地在家守三年孝。朝廷拗不过,只好顺着他,这也使他得到了广泛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