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钗记》与“癔症性附体”
《剪灯新话》中的《金凤钗记》叙述了一个奇特的爱情故事。因为此一事件情节怪异,所以在当时及后世流传甚广。冯梦龙将其收入《情史》卷九,题《吴兴娘》;秦淮寓客将其收入《绿窗女史》卷七,题《金凤钗记》。凌濛初将其改编,收入《初刻拍案惊奇》卷二三,题《大姐魂游完宿愿,小妹病起续前缘》;沈璟又将它改编为戏剧,题《附钗记》。与此一故事相似的借体还魂型故事则有李昌祺《剪灯余话》卷五中的《贾云华还魂记》,同样流传甚广,被收入多部小说集,明代据此改编的戏曲达九部之多。《金凤钗记》的大致情节如下:
元大德年间,扬州富人吴防御和宦族崔君是邻居,交情很好。吴防御刚生下女儿叫吴兴娘,崔君的儿子叫崔兴哥,两家给还在襁褓之中的兴娘与兴哥订下了婚约。崔君家用一只金凤钗作为聘礼。长大后崔兴哥随父游宦远行,十五年内音讯全无。在这期间,吴兴娘因为思念殷切,染上了疾病,半年后去世了。她母亲将金凤钗插在其发髻上,盖棺入殓。两个月后,崔兴哥回鄉。此时兴哥父母双亡,吴防御便让他住在吴家。
兴娘有个妹妹叫庆娘,此时已经十七岁了。她将金凤钗偷偷地赠给了兴哥,并引诱兴哥上了床。从此以后,她每晚来到兴哥房间,早晨再悄悄离开。时间一长,庆娘生怕隐情败露,约兴哥离家私奔。离家后,两人住在以前的仆人金荣家里。过了一年,庆娘决定回到家里坦白一切,希望能求得父母的原谅。
临到吴家,庆娘让兴哥拿着金凤钗先去见她父母,自己在江边停船等候。兴哥向防御夫妇道歉时,防御夫妇非常惊讶,说庆娘一直病于榻上,翻身都需要人扶,怎么会有这种事发生?
到此为止,故事情节与离魂出奔型故事基本一致,真正异乎寻常的是下面这一段记载:
生于袖中出金凤钗以进。防御见,始大惊曰:“此吾亡女兴娘殉葬之物也,胡为而至此哉?”疑惑之际,庆娘忽于床上欻然而起,直至堂前,拜其父曰:“兴娘不幸,早辞严侍,远弃荒郊。然与崔家郎君缘分未断,今之来此,意亦无他,特欲以爱妹庆娘续其婚尔。如所请肯从,则病患当即痊除。不用妾言,命尽此矣。”举家惊骇,视其身则庆娘,而言辞举止则兴娘也。父诘之曰:“汝既死矣,安得复于人世为此乱惑乎?”对曰:“妾之死也,冥司以妾无罪,不复拘禁。得隶后土夫人帐下,掌传笺奏。妾以世缘未尽,故特给假一年,来与崔郎了此一段因缘尔。”父闻其言切,乃许之。即敛容拜谢其父,又与崔生执手歔欷为别。且曰:“父母许我矣,汝好做娇容,慎毋以新人而忘故人也。”言讫,恸哭而仆于地,视之死矣。急以汤药灌之,移时乃苏。疾病已去,行动如常。问其前事,并不知之,殆如梦觉。
就一般常识而言,类似记载可谓是“怪”“奇”的典型,但从精神医学的角度来看,这一记载不见得是虚构的传奇故事,而是有可能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癔症病例。
庆娘的行为,完全符合癔症性附体的临床表现,也具有诱发此种病症的心理原因。年方十七一直处于封闭环境下的庆娘,当家里突然出现了一位适龄男性后,不由自主地爱上了他,她偷了姐姐的订婚之物,并且不顾一切地主动示爱。然而,阻碍庆娘爱情的最大障碍就是这位青年男性的身份——他是她已故姐姐的未婚夫。金凤钗是姐姐感情的象征,偷了金凤钗,也就意味着偷了姐姐的爱情。因此,这种关系很难得到父母的认可,更无法得到社会的认可。所以,她对自己的爱情抱有极大的犯罪感。可是,如果她自己就是姐姐兴娘或者得到兴娘的允准,那么,这一切就是合情合理并合法的,因此,她渴望变成姐姐,至少是能够得到姐姐的允准。
当他们一起回家,并遭到父母的责问时,强烈的精神刺激使她产生了极度的负罪感,为了解脱和逃避这种强烈的负罪感,在她的幻想中,她果然变成了她的姐姐,她开始以兴娘的口吻说话,以兴娘的方式行动,其中最关键的是以兴娘的身份为自己说情。这种表现在精神病学中称之为“癔症性附体”,指的是带有癔症性格的患者产生了自我身份识别障碍,以为是神怪或死者的亡灵附体,并以此取代了自己的身份,可达妄想程度。
这种“癔症性附体”往往与文化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通常是在一种浓重的宗教或迷信背景下,由明显的心理社会因素作为其发病诱因[可参见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编《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
3)对于“癔症性附体”症状标准的描述]。它与萨满的“附体”现象极其相似,但有所不同的是,萨满是一种通过自我诱导而产生的自觉行为,而此类患者是一种非己所欲的不由自主的行为。当刺激解除,她的行为被父母及社会认可,她的幻觉也自然解除,作为一种自我保护和措施,她对以前的行为失忆了,由此避免引起带有罪恶感的回忆。这种对创伤性或应激性事件有部分或完全遗忘的现象在医学上称之为“癔症型遗忘”。我们在上一篇曾经谈到过,像庆娘这样的女性,生活封闭,但情感丰富、耽于幻想、易受暗示、善于模仿,年龄在15~35岁之间,正是癔症的高发人群。
总之,中国的志怪传奇有着强烈的纪实特点,所记述的事件尽管在现代人看来奇特怪异、甚至妄诞不经,但往往有着真实的历史文化背景。作者的态度与其说是浪漫主义的,不如说是现实主义的;更进一步而言,与其说是创作,不如说是记录。只不过在后世传述过程中,发生了不自觉的变异,从而让我们认为是虚构的产物。如果我们不把它置于古代社会特定的历史、文化与心理背景之中加以认识,就不能真正地解读此类作品。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