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的现身:翟永明的土拨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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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的现身:翟永明的土拨鼠*

词的现身:翟永明的土拨鼠*

阅读的粗疏、匆忙和低质量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个共同特征。这是一个小品文和专栏文章的时代,硬要人们阅读现代诗有时简直就是一种惩罚。最近这几年的趋势表明,无论将诗歌写作理解为词的缩削还是词的扩张,诗人所使用的都是少数人的语言(minority language),这种语言在定义上就包括了对公众阅读和消费性阅读的断然抵制。所以诗人不必指望自己的作品拥有成千上万的读者。问题是同时代的诗人相互之间阅读作品,大抵也同样是粗疏、匆忙和低质量的,往往是初读之后凭印象(我们都知道诗人的印象是由他自己的写作积习产生的)表明一下喜欢或不喜欢,绝少加以深究。在这样一种阅读风尚中,福楼拜所神往的“词的奇境”要想得以现身,可能性极小。

现身正是翟永明《土拨鼠》这首诗着力处理的一个关于“词的奇境”的主题。我和翟永明交情甚笃,所以打算在阅读之前先引用一些私人性质的背景材料,意在把这首诗的前写作过程也划入阅读的括弧之内。《土拨鼠》发表在1992年第1期《今天》上,不过我早在1989年冬天就读到了这首诗的手稿。我几乎是未加思索地立即喜欢上了这首诗,但阅读似乎也就到喜欢为止——在正常情况下,喜欢一首诗就意味着取得了不必重读的合法权利。直到今年4月我阅读装帧精美的翟永明个人诗集时,才又想起了《土拨鼠》。原因很简单:我在这本篇幅达267页的诗集里找不到这首诗。这让我纳闷,因为我知道翟永明本人也很偏爱这首诗。不久我收到她的一封信,她在信中谈到《土拨鼠》是怎样写出来的:“说到‘诗外’起因,那是我和何多苓刚结婚不久时写的,那段日子他经常唱一首歌,即海涅的一首诗:‘为了生活我到处流浪,把土拨鼠带在身旁。’我非常喜欢,……土拨鼠给了我写作冲动,可以说我是一挥而就写出了这首诗。”

我通常信赖的是那种强调距离的、有节制的、不透明的阅读,亦即作者不在场的零度阅读。我在这里引用私人性质的诗外材料,无疑会对我所信赖的阅读行为造成一定程度的干扰。但我认为这种干扰对于阅读《土拨鼠》这首诗也许是必要的。并不是每一首诗都适合零度阅读。

一首诗加另一首诗是我的伎俩

一个人加一个动物

将造就一片快速的流浪

起首第一段就出现了两次“一加一”,仿佛是在暗示,作者没有采取零度立场来写作这首诗。那么,存在着一个里奇(Adrienne Rich)式的女性主义写作立场吗?里奇曾经说过,她自身“分裂成写诗的女孩,一个界定自己在写诗的女孩,和一个经由她与男性的关系而界定的女孩。”理查德·罗蒂(Richard Rorty)将里奇的这种分裂性质的个人处境解释为更广泛的女性写作处境,解释为一个历史寓言,这就是:在女性主义成熟之前,女人的写作“没有能力停止借由她们与男性的关系来界定自己的这种处境”。我们在早前艾米莉·狄金森(Emily Dickinson)以及西尔维亚·普拉斯(Sylvia Plath)的写作生涯中都可以清晰地辨认出上述处境:女性诗人的自我描述越是逼真、越是强烈、越是感人至深,就越是被整体的分裂力量所拆解和撕碎。女人的自我描述无法在人性的完整光辉中单独结蒂,因为语言游戏是由男性控制的,生活中男性的状况(男性的多余或欠缺)是语言游戏中的自变数,而女性的描述则被迫成为因变数。也许正是这种自变数与因变数的相互重叠,形成了新历史主义者称之为“厚描”(thick description)的“无法忘却的语言”,作为对女性自我描述中那深渊般的“无言”的一种补偿。女性分离主义的立场正是由此发展出来的,麦金伦(Catharine Mackinnon)站在这一立场上说:“我想为女人提出一个尚待实践的角色,我所根据的是一个未被抑止的声音所可能诉说的,未曾被听过的话语。”

我之所以在这里就女性写作立场做出一番回顾,一方面是由于我强烈地感受到了女性身份确认问题所包含的角色焦虑(role anxiety)和角色反抗(role resistance),我的意思是,假如我读到的诗是一个女人写的,我恐怕就不得不首先澄清某些东西,而这种澄清在我阅读一个男性诗人的作品时是压根儿不会碰到的。对此,法国当代女作家埃莱娜·奚克苏(Hélène Cixous)的感受相当沉痛:“当有人向你谈起女人,你总得有所回答而且就像在对一项指控做出回答一样。”另一方面,翟永明在写作《土拨鼠》之前写过不少影响极其广泛的女性诗作(例如组诗《女人》),这种情况我们在阅读《土拨鼠》之前必须加以考虑。

但这并不意味着《土拨鼠》这首诗里面存在一个确切无疑的、不妥协的女性主义写作立场。相反,我认为《土拨鼠》表明翟永明的写作正在经历从历史场景到个人潜意识场景的微妙变化(这与奚克苏近年来所经历的变化恰好形成反向对照)。从表面上看,《土拨鼠》所处理的素材与流行的女性诗歌并无多大差别,诗中充斥着奔突的激情、流浪、情人的痉挛、梦境、寂寞、受伤、诀别这样的日常用语。但我注意到,这些流行的、日常的词既没有被导向高度神经质的自我描述,也没有费力地去辨认伍尔夫(A.V.Woolf)式的“主要叙述者”的女性特定身份。换句话说,日常的词即使是在非日常的气氛中也没有采取圣词(The Word)的立场,这是由于作者审慎地将叙述声音处理为他者语言,并在他者中现身,从而回避了女性诗人特有的角色焦虑。

一首诗加另一首诗是我的伎俩

“一首诗”可以理解为正在书写的某一首诗(在此处是《土拨鼠》),写作从一开始就带有自相指涉的性质。“另一首诗”显然是指海涅的那首有关土拨鼠的诗,翟永明在写给我的信中提到了它(看来私人材料有时确实能派上用场,但我必须赶紧申明:我对这些材料的引用到此为止)。我认为海涅的诗在这里其实是不纯的和变化的,因为对于翟永明来说,词在触及她时不仅是变成了歌曲的词,而且是那种变成了中文的德文。这里或许发生了某种意味深长的文本颠覆,如果我们将“加”字所起的作用考虑进来,并对用法突兀的“伎俩”一词稍加留意的话。当然,我所说的文本颠覆仅限于词的范围,不涉及身份识别问题。埃莱娜·奚克苏在阅读另一位女作家的出色作品时曾说:“我发现了一个卡夫卡,这个卡夫卡是女人。”但我以为翟永明被海涅触动时未必想在海涅身上认出一个女海涅来。考虑到海涅是个德国诗人,我还要加上一句,翟永明也不会因为海涅的触动而产生种族认同危机。角色焦虑在《土拨鼠》一诗中并不存在。读者所看到的只是一个诗人触及另一个诗人,一首诗加另一首诗。不是女人借由与男人的关系现身,也不是中国人在异国幻象中现身,而是词的现身。

词的现身是一个令人神往的诗歌梦想。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将词的现身视为最高虚构真实,叶芝将其看作宇宙的舞蹈,济慈(JohnKeats)则把它理解为美与真的完全融合。但是词的现身是并无实体的现身,所以必须给词一个身体或一个物,使词的现身可以被指出、被辨识、被印证。于是,我们在史蒂文斯的作品中读到了田纳西州的一只坛子,从济慈的颂歌中读到了夜莺和希腊古瓮,并且从叶芝的诗作读到了他对舞蹈与舞中人做出的区分。引人深思的是,叶芝对两者做出的区分是以反问方式提出来的,含有不可区分的强有力暗示。保罗·德曼(PauldeMan)敏锐地嗅到了其中纯形式的、方法论的意蕴,他进而把词的现身理解为阅读的基本秘密。

在翟永明的《土拨鼠》中,我们所看到的词的现身是由土拨鼠代现的。撇开美学风格方面的种种差异不论,仅就符号的替代功能而言,翟永明笔下的土拨鼠与叶芝《在学童中间》最后一小节的舞中人颇为相似:两者所代现的都是生命中难以显现的非存有(non-being)。但我认为指出两者之间深刻的相异之处也许更能说明问题。叶芝刻意将舞中人处理为面具化的、几乎没有细节的“纯身体”,用以承受宇宙的神秘律动。而翟永明借由土拨鼠所代现的那种生命中难以呈现的境况,则是关于个人生活和个人写作的。这意味着,土拨鼠同时指涉词的现身与爱的现身。而且,土拨鼠来自另一首诗,也可以说来自一支歌(来自何多苓的优雅嗓子),属于叙述声音中的他者声音,其现身使作者的自我描述声音一下子变得无名无姓、面目全非,难以被单独辨认和倾听。这也许正是作者(即诗中的主要叙述者)想要面对的一种局面:主要叙述者可以用“他者语言”来叙述,也可以将自我中隐而不显的部分交给这个“他者”代现,从而完成自我形塑。使人迷惑的是,土拨鼠并非一个意象、一个象征物、一个隐喻或一个寓言,它仅仅是现身(准确地说是代为现身)。它来了,但无人知道它想把主要叙述者带到何处去。

一个人加一个动物

将造就一片快速的流浪

“加”在这首诗中所起的反常作用一波三折,值得细细琢磨。不妨使阅读停下来,对此做出一番外科手术式的拆解分析。首先,“加”的逻辑含义被取消了。这里的“一个人加一个动物”,其结果很可能会少于独处状态中的一个人或一个动物,因为存在着人性与动物性相互替换、相互剥夺的可能性。这是否在暗示,两者相加是一个减少过程?词减少了土拨鼠,而土拨鼠的现身也并没有使一个人或一个词变得更多。也许我们经由对“加”的反向解码已经触及了《土拨鼠》这首诗的根本秘密:作者在词与感官、形式与经验、自我与他者的相加过程中得到的并非各方之“和”,而是一种难以解释的“差”。显而易见,土拨鼠所代现的正是生命本身的某种深度欠缺,各方相加得出的“差”。土拨鼠在翟永明的笔下处于无可栖居的流浪和逃亡状态,大地上没有它的居所。而我们都知道,人类对生命的确认总是联系着对居住形式的关怀,城市、村庄和家庭无一不是因为这种关怀才得以形成的。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引用诗人荷尔德林(Friedrich Hölderlin)的思想,指出语言是人在大地上的居所。换言之,即使是在言说和书写行为中,人的生存也不是无场所的,“而是被双重镶进本文作为一个具体的境遇”。可以说,没有居所的生存状态是“非存有”。

重新回到对“加”的分析,我们也许会相当自然地将这个词与“家”谐音这一点考虑进来。这也许是巧合,也许是刻意为之,我想作者大概潜意识中一直惦记着土拨鼠无处栖居这一伤感的事实。无论如何,现在“一个人加一个动物”这句诗可以被读成:一个人,家,一个动物。只要我们愿意停顿,土拨鼠就有一个能被读出和听到的声音的“家”。尽管作者在第二节中指出:

这首诗写我们的逃亡

但作者真正关切的事情是土拨鼠于何处栖居。寻找栖身之地这一隐秘主题被条分缕析地暗中织入了整首诗的布局。在第一小节中,我们发现土拨鼠的栖身之地是通过一个词的谐音(加/家)来暗示的。在第二节诗中,栖身之地似乎与一幅画有关(不要忘了何多苓是画家):

午夜的脚掌

迎风跑过的线条

第三节出现了梦境:

秋冬的环境梦里有土拨鼠

在第四节,即全诗的最后一节中,土拨鼠在“月光下”现身,“整个身体变白”。作者的结尾两行诗点明土拨鼠的真正栖身之地是“平原”。

它来自平原

胜过一切虚构的语言

随着寻找栖身之地这一主题的层层递进,土拨鼠的流浪生涯也经历了从词的现身到爱的现身、从接近人类到独自离去的变迁过程。

我和它如此接近

它满怀的黑夜满载忧患

冲破我一次次的手稿

作者深知土拨鼠无论作为词之代现,自我中的他者之代现,还是作为生命中的非存有之代现,都是同样珍贵的。因此作者想要用声音、画面、文本和梦境来挽留它。但土拨鼠是留不住的,“它来自平原”。它作为一个迷人的代现寄居在词的奇境里,但最终却从读音、线条和文本逃了出来,从纯形式、从虚构的语言逃回到它自己的真实身体。

这首诗叙述它蜂拥的毛

向远方发出脉脉的真情

“蜂拥的毛”显然是一种修辞用法上的故意夸张,意在强调身体的纯生理特性。看来代替词语现身已经衍变为身体本身的显现。应该如何对待这个身体呢?词曾经描述了这个身体,但词不能变成这个身体。作者告诉我们:这是身体世界向词的世界诀别的时刻。

这些是无价的:

它枯干的眼睛记住我

它瘦小的嘴在诀别时

发出忠实的号叫

“枯干的眼睛”避开了泪水和墨水。“号叫”当然是土拨鼠自己的声音,但身体的声音在从词的声音中分离出来后,是否如作者所说仍然“忠实”于词的世界,这个问题有其复杂的一面。借由词的现身,我们看到了各种各样的身体:布莱克的老虎,济慈的夜莺,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y)的“绿色的朱顶雀”,杰弗斯(Robinson Jeffers)的鹰,以及我们在《土拨鼠》这首诗中读到的翟永明的土拨鼠。诗人们为自己所创造的异类身体发明了一种语言,但这些身体却拒绝说这种语言。因为身体的世界“现在构成了一种真正的自然,这个自然在说着话,在发展着一种将作家排除在外的活生生的语言”。

阅读行为同样有可能将作者完全排除在外。当翟永明试着用土拨鼠的“他者语言”来叙述自我时,她感觉到这个作者正在“离我而去”,如果没有完全剥夺自我描述的声音的话,也肯定会使之减少。写作就是减少自我,即使整个世界与这个自我相加也是徒劳的。如果容我把前面提到的关于“加”的外科手术式拆解分析推向极端的话,“加”甚至不是一个词或一种读音,而是一个数学符号:+。但前面的讨论已经表明这一符号难以执行正常的数学功能(它不表示一个增多过程),所以我们不得不从宗教喻指的角度去看待它:一个十字架。这与土拨鼠所代现的生命中的非存有构成了“可怕的对称”:重与轻,死与爱,定在与流散。

在极端的意义上,上述拆解分析似乎还可以进行下去。十字架可以分解成“一”和“丨”。这一“越来越少”的拆解分析过程如果想要达到“少到不能再少”的程度,就必须逼出一个“〇”来。土拨鼠从广义上讲属于穴居动物,因此,考察这首诗中的“洞穴意象”或许是合情合理的——洞穴也就是“〇”。我们很快就在词的世界中发现了它:

它满怀的黑夜满载忧患

冲破我一次次的手稿

但要在身体世界中找到洞穴意象则不那么容易,除非我们将阅读和讨论引向性别政治的领域,并且武断地认定土拨鼠有一个女性身体,然后再在普拉斯的一句诗“你的身体伤害我就像世界伤害着上帝”的引领下去读《土拨鼠》中的两行诗:

小小的可人的东西

在爱情中容易受伤

伤口在这里有可能被当作一种性别政治的特权,将身体世界的洞穴意义呼唤出来。但是下面两行诗对这种读法则提出了一个反证:

我指的是骨头里奔突的激情

能否把它全身隆起?

这两行诗所呈现出的凸起,可以很方便与德里达的“阳物理体中心论”(phallogocentrism)联系起来,发展出男性身体的视域。我们甚至可以将上述两类相互否定的读法“加”起来,断言土拨鼠有一个男女同体的变性身体。

够了!尽管我已经提到这里的阅读和讨论是完全排除了作者的,但仍然太过分了,显得像是在缺席谋害作者。当然,我可以为上述读法(我称之为外科手术式拆解分析法)找出足够的理论依据。例如,我可以引用史皮瓦克(G.C.spivak)的一段话来说明我为什么要从拆解一个词入手,建构起某一种阅读立场(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正是我本人回避的立场)。史皮瓦克的这段话是:

……如果遇到一个词,似乎包含了不能解决的矛盾,而且由于是一个词,有时被用来起这种作用,有时被用来起那种作用,从而表明缺乏一种统一的意义,这时我们就要琢磨这个词。……我们要追寻它深入文本中,发现文本不再作为一个隐蔽的结构,而是在揭示其自我超越性、其不可决定性。

我不过是盯住了“加”这个词进行琢磨。无论当代理论多么富于启示性,它仍然含有暴力的成分。常常是理论想把作品读成什么,作品就似乎是什么。比方说,我想从《土拨鼠》这首诗中读出世俗政治的影子世界,我就找出诗中的“逃亡”一词施行外科手术;假如我想读到多角恋的隐私故事,只需从“情人的痉挛”或“儿子”下手。

也许这就是阅读的疯狂。从中我看到的是词语世界的分裂,而且是阅读和写作共同参与的分裂。前面提到过女性作家在借由与男性的关系界定自我时感受到自我描述的分裂。翟永明避开了这种分裂,但她在土拨鼠代现的“词的奇境”中经历了更真实的分裂。我能充分理解她的处境,她的深刻的无力感:在土拨鼠的世界里,她的自我叙述纵然避开了性别政治的分裂,但必须承受词的分裂。我想我们大家都会深感无力。词现身之后归于分裂,人性的完整光辉则被“别的声音”和“别的身体”带到了“词的他方世界”。我很庆幸在那里种族、阶级、性别和国籍等方面的划界行为不起作用。说到底,我们不过是一群词的朝圣者,迷途者。

我乐于看到翟永明的土拨鼠在词的他方世界再度现身。正如我乐于看到威廉·布莱克的老虎在博尔赫斯的诗篇中现身。

*土拨鼠

一首诗加另一首诗是我的伎俩

一个人加一个动物

将造就一片快速的流浪

我指的是骨头里奔突的激情

能否把它全身隆起?

午夜的脚掌

迎风跑过的线条

这首诗写我们的逃亡

如同一笔旧账

这首诗写一个小小的传说

意味着情人的痉挛

小小的可人的东西

把眼光放得很远

写一个儿子在布置

秋冬的环境梦里有土拨鼠

一个清贫者

和它双手操持的寂寞

我和它如此接近

它满怀的黑夜满载忧患

冲破我一次次的手稿

小小的可人的东西

在爱情中容易受伤

它跟着我在月光下

整个身体变白

这首诗叙述它蜂拥的毛

向远方发出脉脉的真情

这些是无价的:

它枯干的眼睛记住我

它瘦小的嘴在诀别时

发出忠实的号叫

这是一首行吟的诗

关于土拨鼠

它来自平原

胜过一切虚构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