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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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大纲

【4108】唯物辩证法大纲

(李达主编,人民出版社,36万字,2014年4月第1版,65元)

△共5编(若干章节):[1]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无产阶级的精神武器;[2]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人类认识史的唯物的辩证的综合;[3]世界是物质统一体的无限发展过程;[4]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5]当作认识论和逻辑学者的唯物辩证法。

〇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和革命的哲学。

〇马克思和恩格斯考察了两千多年来哲学发展的历史,得出结论说:“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〇哲学的基本问题的第二方面(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对立)。

〇实践发展到什么水平,认识就达到什么水平。人类目前已认识的还只是世界的极小的部分,但认识与被认识的事物之间没有原则上不可逾越的鸿沟。

〇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孤立与联系、静止与发展、否认矛盾与承认矛盾的观点对立。

〇把唯物辩证法应用于考察自然界,从而发现唯物辩证法的一般规律在自然界所特有的表现,这就是自然辩证法;把唯物辩证法应用于考察社会历史,从而发现唯物辩证法的一般规律在社会历史领域中所特有的表现,这就是历史辩证法(即唯物史观)。

〇任何哲学都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体。唯物辩证法当然也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

〇吸取了:唯物论、辩证法、逻辑学。

〇唯物辩证法是彻底的物质一元论。

〇物质是世界的唯一本原。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空间和时间是物质存在的形式。意识绝不是可以离开物质而独立存在的实体,决不是物质世界的创造主。

〇静止并不是单纯消极和保守的因素,而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不可缺少的条件。

〇物质是运动于空间和时间之中的,离开人们的意识而独立又能为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存在。

〇整个自然界,从宏观世界到微观世界,从无机世界到有机世界,都是统一于物质的。所谓“上帝”、“灵魂”等等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是没有存在的余地的。

〇人类社会是物质世界的高级发展阶段。

〇唯物辩证法的规律是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

〇承认或否认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最后分界线。

〇只有正确地把握了事物的量,才能更深刻地把握事物的质。只有正确地把握了事物的量,才能正确地估计这个事物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

〇必须善于发现新生事物,勇于支持新生事物。必须在战略上藐视敌人,在战术上重视敌人。

〇毛泽东说:“什么是问题?问题就是事物的矛盾”。

〇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肯定否定规律。

〇唯物辩证法的诸成对范畴: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与现实。

〇感性认识的形式:感觉、知觉、表象。理性认识的形式:概念、判断、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