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上元张灯》译文与赏析
上元张灯
上元张灯
【原文】
上元[1]张灯,《太平御览》所载《史记·乐书》曰:“汉家祀太一[2],以昏时祠到明。”今人正月望日夜游观灯,是其遗事,而今《史记》无此文。唐韦述《两京新记》曰:“正月十五日夜,敕[3]金吾[4]弛禁,前后各一日以看灯。”本朝京师增为五夜,俗言钱忠懿纳土,进钱买两夜,如前史所谓买宴之比。初用十二、十三夜,至崇宁初,以两日皆国忌,遂展至十七、十八夜。予按国史,乾德五年正月,诏以朝廷无事,区寓乂安,令开封府更增十七、十八两夕。然则俗云因钱氏及崇宁之展日,皆非也。太平兴国五年十月下元,京城始张灯如上元之夕,至淳化元年六月,始罢中元、下元张灯。
【注释】
[1]上元:民间所说的元宵节。[2]太一:神明,天帝。[3]敕:帝王的诏书、命令。[4]金吾:即金乌。相传日中有三足乌,为神鸟。汉掌管京师的长官为“执金吾”。
【译文】
上元节(民间所说的元宵节)挂灯笼,据《太平御览》中所记载的《史记·乐书》说:“汉朝祭祀天帝神,从黄昏直到第二天天明。”现在人们每当正月十五来临时都会赏月、夜游观灯,这种习俗就是从汉代遗传下来的,但如今《史记》中没有记载这段文字了。唐朝韦述所作的《两京新记》中说:“每年正月十五的晚上,皇帝命令京城的巡查治安执金吾解除禁令,前后两天的时间可以看花灯。”本朝在京城里看花灯增加到五个晚上。世俗传言说钱忠懿为招贤纳士,花钱买下两夜灯展,与过去史书中所记载的花钱买酒宴相类似。看花灯最初是在正月十二、十三两个晚上,一直到宋徽宗崇宁初年,由于正月十二、十三两日都是国家忌日,于是把时间推迟到十七、十八两日。我查看国史才知道,乾德五年的正月,皇上下诏朝廷无事,天下安定,下令开封府增加十七、十八日两晚为观灯日。可见这与世俗所流传的钱氏花钱买灯展和宋徽宗改灯展日期的说法都是不对的。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十月十五日的下元节,京城开封开始和上元节的晚上一样悬挂灯笼。到宋太宗淳化元年六月,取消了中元节(七月十日)、下元节挂花灯的习俗。
【评析】
三元日中以上元、中元为大节。上元节的宗教活动和民俗活动主要在夜间举行,又称元夕、元宵。上元张灯已有很长的历史,有人以为起于西汉武帝,本文中也提到:“上元张灯,《史记.乐书》曰:‘汉家祠太乙,以昏时祠到明,今人正月望日夜游观灯或其遗事。'”但是根据历史记载,是起于东汉明帝时期。道教以上元为赐福天官诞辰,在民间以放灯、闹元宵的民俗来庆贺,形成以娱乐、祈祥为主的岁时节日。届时道观中例行设斋庆贺上元天官诞辰,民众多前往庙观烧香祈福。夜间依例上灯,并举行民间各种文艺、杂技演出。元宵节各地且盛行吃汤团,称为吃元宵。这种习俗也一直沿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