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物不校》原文、注释、译文、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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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物不校》原文、注释、译文、赏析

容物不校

【原典】

傅公尧俞在徐①,前守侵用公使钱,公寝②为偿之。未足而公罢,后守反以文移③公,当偿千缗④,公竭资且假⑤贷偿之。久之,钩考得实⑥,公盖未尝侵用也,卒不辩。其容物⑦不校⑧如此。

【注释】

①傅公尧俞:傅尧俞(1024~1091),字钦之,本郸州须城(今山东东平)人,徙居孟州济源(今属河南)。未及二十岁即举进士,历仕殿中侍、御史、右司谏,因反对新法被贬,一度削职为民,宋哲宗朝,官拜给事中御史中丞、吏部尚书兼侍讲等。元祐四年至六年(1089~1091),官拜中书侍郎。为官三十载,为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重臣。哲宗元祐六年(1091)卒,年六十八。赠银青光禄大夫,谥曰宪简。《宋史》卷三百四十一有传。徐:徐州,今属江苏省。②寝:逐渐地。③移:旧时公文的一种,用于不相统属的官署间。④缗(mín):古代计量单位,一千钱称缗,同“贯”。⑤假:借。⑥钩考得实:经调查证实。⑦容物:气量大,能容人。⑧不校:不计较。

【译文】

傅尧俞任徐州太守时,前任太守挪用了公家的钱物,傅尧俞逐渐地暗里替他填补亏空,但是他还没有填满,就被免职了。接任太守写信给傅尧俞,说他应当再还公家一千缗。傅尧俞便拿出全部家产,还借了钱财将这笔钱还足。过了很久,有关部门考核证实这钱不是傅尧俞挪用的,但他自己却始终没有申辩。他能容忍而不计较别人到了如此地步。

【延伸阅读】

做好事难不难?难也不难。说不难,在于做好事的门槛很低,善心一动就可完成;说难,在于有些好事不好处理,有些好事太难持续,有些好事没法结尾。人们常说“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好事要做到底,送佛要送到西天”,表达的就是类似的意思。所以我们看到,大街上有老人摔倒了,路人都绕道而行,这样的好事人们之所以不做,是因为害怕引发“后遗症”。新中国做好事的人何止千万个,但人们只记住了雷锋,因为他坚持了一辈子。傅尧俞的与众不同,在于他将一件好事坚持到了最后。他看到前任挪用了公款,就想用自己的私人积蓄为其填平,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全前任的名声,但没有想到事情中途还有变数,使得还款计划没有及时完成,于是问题暴露。如果此时申辩的话,自己虽然可以免责,但前任就要被追究,而此前所做的一切都将白费,于是他选择了继续做好事,结果是自己被卷入其中,承受了不少不相干的屈辱,但直到最后真相大白,他也没有申辩。古语说“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意谓“善始善终”不容易,傅尧俞却做到了,也因此赢得了后人的赞誉。然而我们在佩服傅尧俞的好心之余,也不由得对他办事的效果产生怀疑。与其说傅大人是做了好事,还不如说他是在姑息养奸,因为挪用公家财物,无论如何都不会是小节,而且替人填补的做法,既对自己不利,于对方也不见得好,因为事情最后还是现出了真相。如此看来,傅尧俞此时是不是做了好事还很成问题,更别说他的好心阻碍了司法,让一个原本很简单的事情,没来由变得复杂了。所以我们肯定他的人品,却不赞成他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