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三章·飘风不终朝》翻译与解读
《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三章 飘风不终朝》翻译与解读
希言自然01。
飘风不终朝02,骤雨不终日03。孰为此者?天地04。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05?
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06,德者同于德07,失者同于失08。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09。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信不足,焉有不信10。
今 译
少言,符合自然规律。
大风不能刮一整天,暴雨不能下一整日。是谁使大风、暴雨这样呢?是天地。天地造成的飘风骤雨尚且不能长久,何况人的行为呢?所以,从事于道的有道之人,就应当随顺于大道 ; 有德之人,就应当随顺于得;有失之人,就应随顺于失。随顺于道的人,也应当乐于道;随顺于德的人,也应当乐于得;随顺于失的人,也应当乐于失。统治者缺乏诚信,老百姓就不会相信他。
评 议
从结构来看,本章似乎存在双重主旨。其实并非如此。本章只有一个主旨,是用三个层次来表述的。一是采用文学的比兴手法,说明飘风、骤雨是不会长久的,而国君施暴政于民,也是不能长久的。这是对统治者的严肃警告。二是说作为国君,应当为民修善立德,乐道、乐德、乐失,顺应自然。也就是要遵循“希言自然”的无为之道,不要肆意施暴政于民。三是说明国君施政,必须信民、取信于民,民“无信而不立”。
应当说明的是,“希言自然”一句,楚简本、帛书甲乙本、河上公本、王弼本、傅奕本皆在本章首句。清代姚鼐《老子章义》、高亨《老子注译》将“希言自然”句,放在上章之末,这不符合老子本旨。
从本章的内容而言,“希言自然”句,放在本章之首,与本章内容前后暗合,是不容置疑的。老子曰:“多言数穷。”(《老子》第五章)这与以下“飘风不终朝”两句,有着明显的内在联系。下面一段,虽然说得含蓄一些,实际上是要求“从事于道者”,即统治人民的国君,要遵循大道“无为而治”的规律,不要妄为,不要施暴政于民,否则就会以短命而以失败告终。“信不足,焉有不信!”正是对统治者的警告!
注释
01 希:同“稀”,少也。“希言”句:谓言少符合自然规律。此句与本章以下各句一脉相承,有其内在联系。
02 飘风:大风。吴澄曰:“飘,狂疾也。” 终朝:吴澄曰:“自旦至食时为终朝。”
03 骤:吴澄曰:“骤,急暴也。” 终日:吴澄曰:“自旦至暮时为终日。”按“飘风”与“骤雨”两句,采用比兴手法,暗喻暴君施政于民。
04 孰:谁。两句:谓是天地造成的“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
05 “天地”两句:意谓天地造成的“飘风”、“骤雨”尚且不能长久,暴君施暴政于民也不会长久。吴澄曰:“天地反自然之常,其为怪变尚不能久,不及终朝终日而止,况人不因自然可乎?”林希逸曰:“飘风骤雨,虽天地为之,而亦不终朝、不终日,人之得丧穷达,又岂可常哉?”按如此解读,亦能自圆其说,可谓独到见解。老子此五句比喻,内涵颇深,很难一语道破。
06 从事于道:吴澄曰:“从事于道,谓以道为事也。道者,有道之人。”奚侗曰:“诸本‘从事于道者’下多叠‘道者’二字,此从《淮南子· 道应训》引删。河上本‘失亦乐得之’,‘得’作‘失’,非是。”(《老子集解》)林希逸曰:“从事于道者,言学道也。道,行也。”
07 德:林希逸曰:“德,得也。可行则行,我亦无违焉。可得则得,我亦无违焉。”
08 “失者”句:林希逸曰:“可失则失,我亦无违焉。”
09 “同于道”以下三句:“同者,随顺而无违之意。可行,我亦乐得之;可得,我亦乐得之;可失,我亦乐得之。行止得失,我皆乐之,此所以为知道之士。”(《老子鬳斋口义》)10 “信不足,焉有不信”两句:河上公本、王弼本皆有此两句。帛书甲乙本无此两句。奚侗曰:“二句与上下文不相应。已见第十七章,此重出。”(《老子集解》)按:此两句与十七章两句,应为老子原意。有此两句,与“飘风”、“骤雨”的比喻,前后呼应。两句:谓统治者缺乏诚信,老百姓就不会相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