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全集《石碏大义灭亲》原文赏析与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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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全集《石碏大义灭亲》原文赏析与注解

石碏大义灭亲

(隐公三年、四年)

【题解】

对于很多人来说亲情都是难以割舍的,很难逃脱天性这条纽带的束缚。故而人们时常会做出一些让社会、道德、理性法则屈从于天性和亲情的选择。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大义灭亲就成为一种特别值得表扬的高尚品德。于是,像石碏一样的人,就显示出了伟大和高尚,让人叹为观止。

【原文】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76],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77]。又娶于陈[78],曰厉妫,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妫生桓公[79],庄姜以为己子。

【注释】

[76]卫庄公:名扬,武公子,在位二十三年(前757—前735)。东宫:太子居住的地方。得臣:齐庄公的太子。

[77]赋:创作。《硕人》:《诗经·卫风》中赞美庄姜的诗。

[78]陈:诸侯国名,妫(guī)姓,在今河南开封以东,安徽亳县以北。

[79]娣(dì):妹妹。戴妫:随历妫出嫁的妹妹。

【译文】

卫庄公娶了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为妻,她的名字叫庄姜。庄姜长得很漂亮,令人遗憾的是她却没有生孩子,于是卫国人为她创作了一首诗叫《硕人》。后来卫庄公又娶了一位名叫厉妫的陈国女子,生了孝伯,孝伯很小的时候就夭折了。厉妫随嫁的妹妹戴妫生了卫桓公。庄姜就把桓公当作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对待。

【原文】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80],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石碏谏曰[81]:“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82]。骄、奢、淫、泆[83],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84]。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85],憾而能眕者鲜矣[86]。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87]。君人者将祸是务去[88],而速之,无乃不可乎[89]?”弗听,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90]。

【注释】

[80]嬖(bì)人:低贱而受宠的人。这里指宠妾。

[81]石碏(què):卫国大夫。

[82]纳:入。邪:邪道。

[83]泆(yì):放纵。

[84]阶之为祸:成为酿成祸乱的阶梯。

[85]降而不憾:地位下降而能无所怨恨。

[86]眕(zhèn):克制。鲜:稀少。

[87]速祸:使灾祸很快到来。

[88]务:勉力从事。去:消除。

[89]无乃:恐怕,大概。

[90]老:告老退休。

【译文】

公子州吁,是庄公宠妾的儿子,因此也受到庄公的宠爱,他喜好武事,庄公也没禁止。庄姜则特别讨厌州吁。大夫石碏劝谏庄公说:“我听说疼爱孩子的正确做法是用道德礼法去教导他,使他不要走上邪路。骄傲、无礼、违法、放纵都能导致邪恶的产生。这四种恶习之所以产生,究其原因是给他的宠爱和俸禄过了头。假如准备立州吁为太子,就确定下来;假如还没有定下来,将会酿成祸乱。那种受宠而不骄横,骄横而能安于下位,地位在下而不怨恨,怨恨而能克制的人,是很少的。更何况低贱妨害高贵,年轻欺凌年长,疏远离间亲近,新人离间旧人,弱小欺侮强大,淫乱破坏道义,这是六件背离道理的事。国君行事遵礼守法,臣下受命恭行,为父慈爱,为子孝顺,兄长宽和,兄弟恭敬,这是六件顺理的事。背离顺理的事而效法违理的事,就会很快招致祸害的产生。作为一国之君,应当想尽办法除掉祸害,而现在您却在加速祸害的到来,这恐怕是不行的吧?”卫庄公没有采纳石碏的劝告。石碏的儿子石厚与州吁交往,石碏加以制止,但却没有制止住。到卫桓公当国君时,石碏就告老退休了。

【原文】

四年春,卫州吁弑桓公而立。公与宋公为会[91],将寻宿之盟[92]。未及期,卫人来告乱。夏,公及宋公遇于清[93]。

【注释】

[91]公:指鲁隐公。宋公:指宋殇公。

[92]寻:重温。宿之盟:鲁隐公元年,鲁国和宋国曾在宿这个地方会盟。

[93]遇:指诸侯非正式的会面。

【译文】

鲁隐公四年的春天,卫国的州吁杀了卫桓公,自己登上了王位。鲁隐公和宋殇公会面,准备重温以前宿地会盟所建立的友好关系,还没达到预定的日子,卫国就传来了国内发生叛乱的消息。夏天的时候,鲁隐公和宋殇公改在清这个地方进行非正式的会面。

【原文】

宋殇公之即位也,公子冯出奔郑,郑人欲纳之[94]。及卫州吁立,将修先君之怨于郑[95],而求宠于诸侯以和其民[96],使告于宋曰:“君若伐郑以除君害,君为主,敝邑以赋与陈、蔡从[97],则卫国之愿也。”宋人许之。于是[98],陈、蔡方睦于卫,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

【注释】

[94]纳之:送公子冯回国为君。

[95]修:治。这里可以理解为报复。

[96]求宠:讨好。和其民:使其民众安定和睦。

[97]赋:兵赋,指作战所需的人力财物。

[98]于是:在这时候。

【译文】

宋殇公即位的时候,公子冯逃到郑国避难。郑国人原本打算送他回国。等到州吁自立为卫国国君时,他就准备向郑国报复前代国君结下的仇怨,以此来讨好诸侯,安定国内人心。于是他派人告诉宋国说:“假如您打算进攻郑国,以除去君王的祸害,您作为主将,我们将提供人力物力,和陈、蔡两国一道随您出兵,这就是卫国现在最大的愿望。”宋国答应了。这个时候,陈国、蔡国正和卫国友好,所以宋殇公、陈桓公、蔡国人、卫国人联合起来攻打郑国,包围了郑国都城的东门,五天以后才返回。

【原文】

公问于众仲曰:“卫州吁其成乎?”对曰:“臣闻以德和民,不闻以乱。以乱,犹治丝而棼之也[99]。夫州吁,阻兵而安忍[100]。阻兵无众,安忍无亲,众叛亲离,难以济矣[101]。夫兵犹火也,弗戢[102],将自焚也。夫州吁弑其君而虐用其民,于是乎不务令德[103],而欲以乱成,必不免矣。”

【注释】

[99]治丝:把丝理清。棼:纷乱。

[100]阻兵:依仗武力。阻,依仗。安忍:安于残忍。

[101]济:成功。

[102]戢:停止,收藏。此指控制、收敛。

[103]务:致力。

【译文】

鲁隐公向众仲询问道:“卫国的州吁会取得胜利吗?”众仲回答说:“我只听说用德行来安定百姓的,从没听说过用祸乱来安定百姓的。用祸乱来安定百姓,就如同理乱丝的头绪,反而弄得更加糟糕。州吁这个人,依仗着武力而安于残忍。仗恃武力就会失去民心,安于残忍就不会有亲附的人。百姓背叛,亲属离开,这是不可能成功的。武事,就像火一样,若不加以制止的话,自己也会被焚烧掉。州吁杀了自己的国君,又残暴地使用百姓,他不仅不致力于建立美德,反而想通过祸乱来取得成功,那祸患就在所难免了。”

【原文】

秋,诸侯复伐郑。宋公使来乞师,公辞之。羽父请以师会之[104],公弗许,故请而行[105]。故书曰“翚帅师”,疾之也[106]。诸侯之师败郑徒兵[107],取其禾而还。

【注释】

[104]羽父:即公子翚(huī)。

[105]故:通“固”,坚决。

[106]疾:憎恶。

[107]败郑徒兵:打败了郑国的步兵。

【译文】

秋天的时候,诸侯再次进攻郑国。宋殇公派人向鲁国请求支援,隐公不同意。羽父请求出兵与之会合,隐公还是没答应。羽父坚决请求以后便自己前去了。所以《春秋》记载说:“翚帅师”,这是表示对他不听命令的憎恶。诸侯的军队打败了郑国的步兵,割取了那里的谷子以后才班师回朝。

【原文】

州吁未能和其民,厚问定君于石子[108]。石子曰:“王觐为可。”曰:“何以得觐[109]?”曰:“陈桓公方有宠于王,陈、卫方睦,若朝陈使请[110],必可得也。”厚从州吁如陈。石碏使告于陈曰:“卫国褊小[111],老夫耄矣[112],无能为也。此二人者,实弑寡君,敢即图之。”陈人执之而请莅于卫[113]。九月,卫人使右宰丑莅杀州吁于濮[114],石碏使其宰孺羊肩莅杀石厚于陈[115]。

【注释】

[108]定君;安定君位。石子:石碏,石厚的父亲。

[109]觐(jìn):诸侯朝见天子。

[110]朝:当时诸侯相会亦可称朝。使请:求陈桓公向周王请求。

[111]褊(biǎn)小:狭小。

[112]耄(mào):年老。八、九十岁叫耄。

[113]莅:临,到。

[114]右宰:官名。丑:人名。濮:陈国地名。

[115]宰:家臣。

【译文】

州吁没能让卫国的民心平定下来,于是石厚就去向他父亲石碏请教安定君位的方法。石碏说:“能去拜见周天子,君位就可以安定了。”石厚问:“要怎么做才能朝见周天子呢?”石能答道:“现在最受周天子宠信的是陈桓公,而陈国和卫国的关系又相处得很好,假如去朝见陈桓公,让他向周天子引荐,就一定能办到。”于是石厚跟随州吁来到陈国。石碏派人告诉陈桓公说:“卫国只是弹丸之地,我也年纪老迈,不能再有什么大的作为了。来的那两个人正是杀害我们国君的凶手,希望你们借此机会设法处置他们。”陈国人就将州吁和石厚抓住,并到卫国请人来处置。同年九月,卫国派遣右宰丑到陈国的濮地杀了州吁。石碏又派自己的家臣孺羊肩到陈国杀了自己的儿子石厚。

【原文】

君子曰:“石碏,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

【译文】

君子说:“石碏真是一位正直无私的臣子。他痛恨州吁,同时也痛恨和州吁交好的石厚。‘大义灭亲’,大概就是说的这种事情吧!”

【评析】

在古人的思想意识中,臣弑君、子杀父、妻害夫,都是大逆不道的“大不义”。君主是皇天后土的宠儿,他是上天和神明意志的体现,是小民百姓最初的父母,怎么可以想冒犯就冒犯甚至是杀害呢?这罪过就是比杀害自己的亲生父母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可以称得上是“滔天大罪”。在这种禁锢思想的束缚下,灭亲便被视为是当然的正义之举。

古人说得好:“虎毒不食子。”这句话是说,尽管猛虎性情凶残,然而它依然要恪守亲情的界限,凶残只是对外而言。而对自己的亲生骨肉,却以大慈大爱之心相待,绝不可能为了充饥而吃掉自己的孩子。老虎这样做,是动物的本能,没什么好议论的。对人而言,人做事也要按天性,亲情是人之天性所必须的,父母儿女之间的亲情,是自然的法则。世上没有不爱惜自己亲生骨肉的父母。如果说人性这东西也存在的话,那么父母儿女间的亲情就应当属于人性之列;如果说人性是永恒的话,那么这种亲情也是永恒的,否则的话,便是丧失了人性,丧失了天良,就不应当再冠之以“人”这个称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