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学《七十七 终不自辩》译文与赏析
七十七 终不自辩
七十七 终不自辩
蔡襄尝饮会灵东园,坐客有射矢误中伤人者,客剧指为公矢,京师喧然。事既闻,上以问公,公再拜愧谢,终不自辩,退以未尝以语人。
【译文】
蔡襄公曾经在会灵东园饮酒,有一位客人在射箭的时候,误伤到了一个游人。这位客人马上便指认说这是蔡襄公的箭,这件事闹得满城风雨。皇帝听说这件事后,问蔡襄,蔡襄只是再三叩头请求原谅,始终不替自己辩解,回来以后也没有将事实告诉别人。
【评析】
大丈夫要勇于承担责任。那位用箭射伤游人的客人,将自己的过错推到蔡襄公的身上,其做法不可取,他算不上是堂堂男子汉,不是顶天立地的男儿,必然会遭到世人的指责。
做人一定要自强自立、勇于承担责任,遇到麻烦事情临阵脱逃是懦夫的表现。因此,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哪一方面若做得不好,总是会听到这样或那样的借口。比如不能按期交货,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会有“信息传递不及时”、“技术不成熟”等等借口;出现安全事故,会有“身体不适”、“单独操作时间不长”等等借口……只要有心去找,借口当然无处不在。您是否也正在浪费宝贵的时间和精力,在努力寻找一个合适的借口,而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和责任!
有勇气承担责任,才能承担更大的责任。希望我们众志成城、迎难而上,不论何时何地,都要记住自己的责任,都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