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第三十章·以道佐人主》翻译与解读
《老子道德经·第三十章 以道佐人主》翻译与解读
以道佐人主者01,不以兵强天下02。其事好还03。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04。大军之后,必有凶年05。
善者果而已06,不以取强07。果而勿矜08,果而勿伐09,果而勿骄10。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11。
物壮则老01,是谓不道02,不道早已03。
今 译
用道辅佐人主的人,不以用兵争霸天下。用兵争霸天下,必然会遭报复。
陈兵征战之地,农田荒废,荆棘丛生。大战之后,必然会出现凶灾荒年。
善用兵者战胜即止,不能战胜称霸逞强。战胜而不狂妄自大,战胜而不自美炫耀,战胜而不骄傲。战胜是不得已的事,不能逞强称霸天下。
万物壮大,就会衰老;违背此道,必然早亡。
评 议
本章表现了老子“不以兵强天下”的兵法思想。唐代王真说《老子》是一部兵书,有些言过其实。《老子》书中的确有许多重要的兵法思想,有的还说到了用兵的规律性的本质问题,值得引起世人的高度关注。本章谈论了如下五个问题。
其一,老子说作为一国之主,不能以兵争强于天下;以兵攻伐他国,争霸天下,必然会遭到受害国的报复,害人必以害己告终。
其二,老子说,大战之后,陈兵征战之地,农事失修,田园荒废,必然造成饥荒和凶年,给广大民众带来灾难。
其三,善于用兵征战的人主,出于防御和自卫目的,战胜对方即达到目的。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不能逞强称霸。
其四,骄兵必败,战胜不能自我称大,不炫耀武功,不狂妄骄傲。老子曰:“富贵而骄,自遗其咎。”亦此意也。
其五,老子认为“物壮则老”。强者不能终强,物极必反,一味强暴横行天下,不谙此道,就会早日灭亡。
老子的此种兵法思想,不仅具有历史价值,而且极具现实意义。妄想称霸世界之国,应从中汲收教益。
注释
01 佐:辅佐。句谓:用道辅佐国君治国的人。按:道,指治国正道。
02 强:强暴。《尔雅 · 释言》曰:“强,暴也。”句谓:不以用兵的强暴手段争霸天下。
03 还:回报。别解皆非。句谓:以用兵的强暴争霸天下,必然会遭到报复。林希逸曰:“兵者,凶器也。我以害人,人亦将害我。故曰‘其事好还’。”
04 荆:丛木,荆条可用于编制筐具等器物。 棘:丛生小木,有刺。两句意谓:布兵征战之地,农事废,田园失修,荆棘丛生。林希逸曰:“用师之地,农不得耕,则荆棘生矣。”
05 “大军”两句:林希逸曰:“用兵之后,伤天地之和气,则必有凶年之象。此意但言好战求胜,非国之福。”
06 善者:谓善用兵者。者,王弼本作“有”,误。楚简本、河上公本、帛书甲乙本、傅奕本皆作“者”,是。 果:战胜。《尔雅· 释诂》曰:“果,胜也。”故《左传》曰“杀敌为果”,即其证也。 已:止。句谓:善战者,战胜即止。
07 此句:楚简本作“不以取强”,是。帛书甲乙本、河上公本、王弼本、傅奕本皆作“不敢以取强”,多一“敢”字,误。句谓:不以用兵逞强。
08 矜:矜大。句谓:战胜而不妄自称大。
09 伐:夸耀,自美。句谓:战胜而不炫耀。
10 骄:狂妄骄傲。句谓:战胜而不骄傲。按老子曰:“富贵而骄,自遗其咎。”
11 “果而”两句:谓自卫战胜敌方,是不得已的事,不能称能逞强。
01 物壮则老:以万物作比喻,谓物壮则衰老。
河上公曰:“草木壮极则枯落,人壮极则衰老也。言强者不可久。”
林希逸曰:“强者不能终强,矜者终不能终矜,譬如万物既壮,则老必至矣。”
02 是谓不道:承上句,林希逸曰:“不知此理,而欲取强于天下,皆不道者也。”
03 不道早已:有三解:
河上公曰:“不行道者早死。”此一解也。
林希逸曰:“既知此为不道,则当急急去之,故曰‘早已’。已者,已而勿为也。”此二解也。
奚侗曰:“‘已’,弃也。见《孟子· 尽心》赵注。言不道之人,早为人所弃也。”此三解也。按以上三种诠释,皆能自圆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