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志罪案之答辩书
本志罪案之答辩书
陈独秀
本志经过三年,发行已满三十册。所说的都是极平常的话,社会上却大惊小怪,八面非难。那旧人物是不用说了,就是咶咶叫的青年学生,也把《新青年》看作一种邪说、怪物、离经叛道的异端、非圣无法的叛逆。本志同人,实在是惭愧得很。对于吾国革新的希望,不禁抱了无限悲观。社会上非难本志的人,约分二种:一是爱护本志的;一是反对本志的。这第一种人对于本志的主张,原有几分赞成。惟看见本志上偶然指斥那世界公认的废物,便不必细说理由,措词又未装出绅士的腔调,恐怕本志因此在社会上减了信用。系这种反对,本志同人,是应该感谢他们的好意。这第二种人对于本志的主张,是根本上立在反对的地位了。他们所非难本志的,无非是破坏孔教、破坏礼法、破坏国粹、破坏贞节、破坏旧伦理(忠、孝、节)、破坏旧艺术(中国戏)、破坏旧宗教(鬼神)、破坏旧文学、破坏旧政治(特权人治)这几条罪案。这几条罪案,本社同人当然直认不讳。但是追本溯源,本志同人本来无罪,只因为拥护那德莫克拉西(democracy)和赛因斯(science)两位先生,才犯了这几条滔天的大罪。要拥护那德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孔教、礼法、贞节、旧伦理、旧政治;要拥护那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旧艺术、旧宗教;要拥护德先生又要拥护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国粹和旧文学。大家平心细想,本志除了拥护德、赛两先生之外,还有别项罪案没有呢·若是没有,请你们不用专门非难本志,要有气力、有胆量来反对德、赛两先生,才算是好汉,才算是根本的办法。社会上最反对的,是钱玄同①先生废汉文的主张。钱先生是中国文字、音韵学的专家,岂不知道语言文字自然进化的道理(我以为只有这一个理由可以反对钱先生)·他只因为自古以来汉文的书籍,几乎每本、每页、每行,都带着反对德、赛两先生的臭味;又碰着许多老少汉学大家,开口一个国粹,闭口一个古说,不啻声明汉学是德、赛两先生天造地设的对头,他愤极了才发出这种激切的议论。像钱先生这种“用石条压驼背”的医法,本志同人多半是不大赞成的。但是社会上有一班人,因此怒骂他、讥笑他,却不肯发表意见和他辩驳,这又是什么道理呢·难道你们能断定汉文是永远没有废去的日子吗·西洋人因为拥护德、赛两先生,闹了多少事,流了多少血。德、赛两先生才渐渐从黑暗中把他们救出,引到光明世界。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若因为拥护这两位先生,一切政府的迫压,社会的攻击笑骂,就是断头流血,都不推辞。此时正是我们中国用德先生的意思废了君主第八年的开始,所以我要写出本志得罪社会的原由,布告天下。原载1919年1月15日《新青年》第6卷第1号
〔注释〕 ①钱玄同(1887—1939):语言文字学家。浙江吴兴(今湖州)人。1906年留学日本,就读于早稻田大学。次年加入同盟会。师事章太炎。历任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积极参加新文化运动。思想激进,断言中华民族要成为文明之列,必须废除孔学和汉文。致力于国语运动和汉字改革。著有《文字学音篇》、《古韵二十八部音读之假定》等。〔鉴赏〕 民主与科学,英文为democracy与science,音译为“德莫克拉西”和“赛因斯”,陈独秀简称为“德先生”与“赛先生”。为提倡民主与科学,拥护德先生与赛先生,不得不反对孔教、礼法、贞节、旧伦理、旧政治、旧艺术、旧宗教。陈独秀戏谑地说,这就是《新青年》的“罪案”。陈独秀这么说是有背景的,那就是《新青年》出了三十册、发行了三年后,引起了一些守旧人物的非难。守旧派反对新思想,歌颂中国传统文化,认为这是西方文化不能相比拟的精神文明。如伧父(杜亚泉)于1918年发表《迷乱之现代人心》一文,说由周公创立,孔孟继承与发展,再经后世大儒的“绍述”的“国是”,为我国文化之结晶体。中国所以“致同文同伦之盛而为东洋文明之中心者,盖由于此。”代表人物林琴南、刘师培与辜鸿铭,以为民主与科学的提倡,动摇了中国文明的根基,造成了思想混乱与道德败坏。以刘师培和黄侃为总编辑的《国故月刊》,创办于1919年1月。内中有一篇《讲学救时议》的文章,从昌明中国固有之学术出发,说新文化运动是“功利倡而廉耻丧,科学尊而礼义亡,以放荡为自由,以攘夺为责任”,矛头直指科学与民主,反对新思潮。林琴南在《公言报》发表《请看北京学术界变迁之近状》,指责陈独秀、胡适等人,“毁斥伦常,诋诽孔孟”。陈独秀的这篇文章,就是对守旧势力非难新文化运动的回答。为什么“反对孔教”、“破坏孔教”被列为头一桩“罪案”呢·因为尊孔复古思潮与各地的尊孔团体,是反对民主与科学的大本营。尊孔复古是辛亥革命后出现的思潮,以主张尊孔读经、定孔教为国教、国体虽变而纲常未变为宗旨,激烈反对西方传入的“人权”、“平等”、“自由”等观念。1912年,由康有为及其学生陈焕章组织的孔教会,得到袁世凯政府教育部批准成立。此后,各地以尊孔为宗旨的团体纷纷成立,如孔社(北京)、孔道会(济南)、宗圣社(太原)等。出版《孔教会杂志》、《孔社杂志》、《宗圣学报》等刊物,鼓吹在宪法条文中规定孔教为国教;反对以新道德易旧道德的“道德革命”;强调“仁义礼智”等旧道德植根于人的天性,不容更易等。陈独秀在1917年8月《复辟与尊孔》中指出:“与复辟论相依为命之尊孔论,依旧盛行于国中。”断定“孔教与共和乃绝对两不相容之物”,“以孔子之道治国,非立君不足以言治”。陈独秀深刻地感受到,挂着孔子名义的孔教,已凝结了几千年封建专制的内核。使人们在举手投足之间,无不感受到专制政体的存在。孔教的提倡,同以民主为治国核心的共和制是水火不相容的,故陈独秀以反对孔教为首选目标进行鞭挞。陈独秀比较多地以“人权”表述民主。如说近世欧洲各国的人民,“晓然于人权之可贵,群起而抗其君主”(《法兰西人与近世文明》)。如说在法律面前保障个人自由与平等的权利:“法律之前,个人平等也。个人之自由权利,载诸宪章,国法不得而剥夺之,所谓人权是也。”(《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有时也以个人信仰自由、财产独立、自主人格等等来表述民主,其范围是西方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的民主学说。要想在中国“建设西洋式之新国家”,“不可不首先输入西洋式社会国家之基础,所谓平等人权之新信仰”(《宪法与孔教》)。陈独秀提倡的科学,内容为尊重理性、尊重客观规律与科学的方法论。他对科学下了个定义:“科学者何·吾人对于事物之概念,综合客观之对象,诉之主观之理性而不矛盾之谓也!”(《敬告青年》)科学是人们对客观现象作出综合判断后所形成的概念,而与理性不相矛盾。遵从理性,人们的无知与迷信,就失去了存在的根基,如符瑞、风水、阴阳五行之说等等。“举凡一事之兴,一物之细,罔不诉之科学法则,以定其得失从违”(同上)。这里的“法则”就是客观规律,任何事物“得失从违”,均得以此为判定的唯一标准。陈独秀说:“今欲学术兴,真理明,归纳论理之术,科学实证之法其必代圣教而兴。”(《圣言与学术》)“圣教”就是孔教,不能以“圣教”作为检验学术和认识是否为真理的准绳。“归纳论理之术”,就是形式逻辑,“科学实证之法”为自然科学实验法。撇开其他因素不说,西方从14、 15世纪步入近代文明,正是靠着这一“术”一“法”;中国自明代中后叶始,原先的科技成果未能向近代转化,正是一“术”一“法”不受重视而衰落的缘故。陈独秀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若是因为拥护民主与科学,“一切政府的压迫,社会的攻击笑骂,就是断头流血,都不推辞”。这是何等的斩钉截铁,表现了以陈独秀为代表的激进民主主义与旧传统、旧文化决裂的大无畏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