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观止·桐叶封弟辩》译文与赏析
桐叶封弟辩
桐叶封弟辩
唐·柳宗元
【题解】
辩,古代论说文的一种,即对传统的或流行的说法提出异议。本文针对古书记载的“桐叶封弟”故事进行辩论,表面上是对古书的记载持怀疑态度,实际上在批驳“天子不可戏”的观点。作为臣子,不能将君主的言论视为金科玉律,一味迎合,而应该用“道”加以引导。
【原文】
古之传者有言:成王以桐叶与小弱弟戏曰:“以封汝。”周公入贺。王曰:“戏也。”周公曰:“天子不可戏。”乃封小弱弟于唐。
【译文】
古书记载说:周成王拿着一片梧桐叶子和幼小的弟弟开玩笑,说:“把这个封给你。”周公听到这件事就入宫向成王表示祝贺。成王解释说:“我这是开玩笑呀。”周公说:“天子不可以开玩笑。”于是成王就把唐地封给了幼小的弟弟。
【原文】
吾意不然[1]。王之弟当封邪,周公宜以时言于王,不待其戏而贺以成之也。不当封邪,周公乃成其不中之戏,以地以人与小弱者为之主[2],其得为圣乎?且周公以王之言不可苟焉而已,必从而成之邪?设有不幸,王以桐叶戏妇寺,亦将举而从之乎?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设未得其当,虽十易之不为病[3];要于其当,不可使易也,而况以其戏乎!若戏而必行之,是周公教王遂过也。
【注释】
[1]意:料想,认为。
[2]不中:不恰当。
[3]十易:改变十次。
【译文】
我对这件事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成王的弟弟应当受封,周公就应该及时对成王说,而不必等到成王开玩笑的时候才去祝贺,以促成此事。如果成王的弟弟不应当受封,那么周公让这样一个不恰当的玩笑变成了事实,把土地和百姓赐给年幼的弟弟,并封之为王,这样做能被称得上是圣人吗?况且,周公的意思不过是认为天子不可以开玩笑罢了,难道一定要顺从并促成这件事吗?如果发生不幸的事,成王拿了梧桐叶子与妃嫔、太监开玩笑,难道这样也要顺从并执行吗?凡是帝王的恩德,在于他施教的成效怎样。如果不恰当,那么即使改变十次也不为过失;关键在于恰当,只要得当就不能轻易改变,更何况仅仅只是一句玩笑呢!如果开玩笑的话也一定要付诸实行,那么这就是周公在教唆成王实行过错啊。
【原文】
吾意周公辅成王,宜以道,从容优乐,要归之大中而已[4],必不逢其失而为之辞[5]。又不当束缚之,驰骤之,使若牛马然,急则败矣。且家人父子尚不能以此自克,况号为君臣者邪!是直小丈夫缺缺者之事[6],非周公所宜用,故不可信。或曰:封唐叔,史佚成之[7]。
【注释】
[4]大中:中道,不偏不倚。
[5]逢:逢迎、迎合。
[6]缺缺:耍小聪明。
[7]史佚:周武王时太史尹佚,即太史,掌管祭祀和记事等。
【译文】
我认为周公辅佐成王,应当按照适当的原则去教导他,使他的行为举止、嬉戏、娱乐都恰如其分,而不能迎合他的过失并替他巧言粉饰。也不能对他管束太严,驱使他,使他像牛马那样,急于使他成长反而会坏事。即使父子之间也不能用这种方式来自我约束,更何况是名分上还有君臣之别的人呢!这不过是那些识见不高而又爱耍小聪明的人所干的事,绝不是周公所应该做的,所以古书上记载的这件事不可相信。也有的古书记载说:用梧桐叶封唐叔这件事,是太史尹佚促成的。
【评析】
文章开篇叙事,围绕重臣应如何辅佐君王这一中心发挥议论。以周成王以桐叶封弟的故事,驳斥“天子不可戏”的观点。围绕“戏”字,作者从正反两方面论述周成王的弟弟到底该不该被封,最后得出结论:不论应不应当被封,周公都没有尽到辅臣的责任。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观点,作者假设“戏”之对象是“妇”、“寺”,从而对“戏言当真”做了绝对否定。尖锐地批评了这种荒谬之事,指出“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君王的言行,关键要看是否恰当,施教的成效如何,不可以盲目听从。
本文虽篇幅短小,却将观点阐述得透彻清楚。上半篇驳斥“天子不可戏”的谬论,下半篇立论说明臣子辅佐君王应该采取的正确方式,层层辩驳,结构严谨,是辩体文中的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