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雷乔伊家族格言集锦50句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
摘抄也是一个比较简单的读书笔记,读书读到精彩的地方,将这段文字抄下来,注明书名和作者。下面是小编我为您准备的《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欢迎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一
魔戒是开山鼻祖,地位不用说了,情节也不说了,光是创造的精灵语说明这是一本倾注了心血的作品。
龙枪,估计很多人听都没听过,第一部完全按照规则设定,有些枯燥,法师还总要记魔法,盗贼随时都能偷东西,后面几部好很多,时间久了记不清了,但是这个剧情是我最喜欢的,情节跌宕起伏,人物刻画也是非常丰满,有血有肉,那个叫雷斯林的法师,是我读过的奇幻魔幻作品里最喜欢的角色了,这个掌握了过去和未来的强者,最后一刻甚至可以封神。
龙枪不好的地方是,小说大概有几十本,不同作者写的,良莠不齐,如果仅看正史,还是非常精彩的。
最后说冰火,也是个奇幻小说,其实背景也很好,而且没写完,后面展开展开,也许能不错。
但是就我看过的1—4部来说,给我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这是魔幻版的欧洲宫廷政治斗争史。
给我的感觉甚至可以说里面很多情节掰扯掰扯可能就是现实中发生过的事情。
我对整本书中的这是谁的儿子,谁的女儿,谁的老妈子,谁是私生子,谁是教父,谁是教皇,谁是皇帝非常非常困惑,这东西对我放松心情没任何帮助,只能让我知道宫廷斗争多黑暗。
所有这4本书与其说围绕魔法和大陆命运来讲,不如说是围绕各个皇族之间的斗争在讲。
简化大陆部分情节就是狼和鹿是兄弟,狮子和鹿是联姻,狮子是外戚,玫瑰也是外戚候补,章鱼是狼的养子,狮子害了鹿皇帝,其他的鹿跟狮子斗,鹿之间也互相斗,狼和鱼斗狮子,章鱼占了狼窝,玫瑰蠢蠢欲动,狮子拉拢玫瑰,鹿被打败,后来狼里面有人叛变,狼被屠了。
这么说剧情其实挺精彩,但是跟魔幻毛关系都没有。随便架空一个欧洲中古世纪,往里面带入人物就好了。
外加两部分情节,一个是北地之墙外面,一个是沙漠大陆那头龙女。
里面有很多描写,比如这个岛那个岛,这个宫廷那个宫廷,这个那个的,就好比为了魔幻而魔幻。
结论就是,冰火是本好小说,尤其对喜欢宫斗的同学,冰火潜力也很大,因为挖了那么多坑,后面会填上,冰火也是本残缺不全要素欠缺的奇幻小说。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二
《冰与火之歌》是部很好看的书,也是一个想象力和个性都很张扬的故事。对于一个矛盾关系纷繁复杂、结构框架极具野心的故事而言,作者必须具有强大的掌控驾驭能力,否则根本无法压制弘大叙事所带来的状况百出的'弊端。现在看来马丁老爷子是个中高手,我喜欢他丰富的想象,他对权力戏和人物的洞察力,以及那些很棒的台词。如果看一个人要看他的眼睛,那么看一个故事或一部戏就要看它的台词。台词好不能绝对保证故事好,但台词烂的故事九成都是烂的。从台词能看出作者是不是有头脑,冰火里带感的台词和有意思的话俯拾皆是,作者让每个人都能说出很棒的话,或幽默,或残酷,或幽默且残酷,看着看着实在忍不住想记一下,于是就顺手开了这个边看边记的更新帖,看看我能记下多少。这个想法从第二部快结束时才想起,所以第一二部的会少一些。
“凛冬将至”——史塔克家族的箴言,也是整个故事的主线,同样也可以在现实中被广泛引用——它确实也被广泛引用了。
“名字是危险的东西。”(提利昂)——如果小恶魔说的是“你最好不要知道我的名字。”感觉是不是差了一层?
“韦赛里斯是个傻瓜,傻瓜相信蠢事。”(丹妮莉丝)——哈哈哈哈。
“你们都还是乳臭未干的小毛头,身上都是夏天味道。”(艾里沙爵士)——好有冰火特色的比方。
“您自己也应该祷告。”凯特琳补充道。“为了胜利?”(蓝礼)“为了理智。”(凯特琳)——总是喜欢这些简单有力的话。
“她有狼的血统。”(乔弗里)“你有鹅的脑瓜。”(提利昂)——冰火的人物谱都很精彩,但小恶魔无疑是作者最用心思的人物之一。
“我不是在威胁国王,爵士,我是在教育外甥。波隆、提魅,柏洛斯爵士再张嘴,就宰了他。”侏儒微笑,“这才叫威胁,爵士,知道区别了吗?”——侏儒嘴皮子厉害,老爷子笔头伶俐。
提利昂隐约意识到有个学士正在询问他是否受伤。他二话不说,推开庭院的人丛,来到外甥面前。他用力踢他。这感觉真过瘾,他想多踢两下。——这段很过瘾,我看得也很过瘾。
柏洛斯和马林互换一个眼色。“我们要穿着白袍去吗,太后陛下?”柏洛斯爵士问。“光着身子也无所谓!那样倒好,可以提醒暴民你们还是男人。看到你们在街上的表现,只怕大家都忘了!”(瑟曦)——接上段,俩姐弟发脾气都很有趣。
“朋友们,”瓦里斯说,“斗嘴无益。我请求两位,将心掏出来,协力办事啊。”“掏谁的心?”提利昂酸溜溜地说。他想到几个颇有诱惑力的候选人。——同一章,妙语如珠。
“我对你的爱就已经让我丢脸了。”(提利昂)——小恶魔其实也挺可怜。
我统辖的军队比你率领的这支更庞大,凯特琳目送他们离去,心里不禁想。我统辖着怀疑与恐惧的大军。——她感觉到的恐惧远大于能看到的力量。
黑暗是可疑的盟友。(兰尼斯特军趁夜袭击奔流城失败。)——冰火里很多这样有意思的比喻。
“他们会为骑士头衔杀人,但不会为此而死。”(波隆)——头脑清楚的人才说得出一针见血的话。
珊莎从他身边踉跄退开。“你好恐怖!”“我很诚实,恐怖的是这个世界。”(猎狗)——猎狗的话跟他的脸一样冷酷可怕。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三
在《冰与火之歌》的书中,我们可以得知老奶妈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接下抚养“筑城者”布兰登的任务从而落户临冬城,加上我们的小布兰,她已经带过三个布兰。
老奶妈的两个儿子战死,两个女儿远嫁。
因为阿多是老奶妈的曾孙,居住在临冬城,我们可以判断老奶妈是有孙辈留在临冬城的,但在故事开始之前就早已死掉了。
阿多因为长得高,一直被怀疑有巨人血脉。这就有两种可能。
①根据原文,巨人血脉是由女巨人和普通人类的结合产生,这就是说,老奶妈的儿子在野外认识了某某巨人…,但由于长城的存在,由于野人与人类的关系,以及如果阿多的奶奶是巨人,他块头更大才对,所以合理性很低。
②这就让另一个传闻更具有合理性。那就是——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曾有一段恋情。
在电视剧里,老奶妈第一次出场的第四句话正式”I coul dtell you about ser Dun can the Tall。”我给你讲个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吧。而这一句话在书中并没有,可能是编剧在暗示一些什么。
那么高个邓肯爵士到底是谁呢?
据书中记载,邓肯爵士是伊耿五世最崇敬的朋友。由于非常高大,相传有巨人的血统。伊耿五世未继承王位前,曾跟随邓肯爵士周游大陆(周游大陆,这也给邓肯和奶妈相遇制造了可能性)。
后来伊耿坐上王位,任命邓肯爵士为御林铁卫队长,任职期间曾经击溃黑火家的黄金团,远赴临冬城打败“最后的掠夺者”达衮·葛雷乔伊(这次战争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护送伊蒙学士到达绝境长城的也是他(往绝境长城走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总之有好几个时间点为他与老奶妈创造了计划)。从盛夏厅的大火中救下将来会诞下预言中的王子的雷拉公主的人也是他。
伊耿五世这个人呢,真的和邓肯爵士非常基情。他年轻时追着邓肯屁股跑,成年了给了邓肯一份贴身保卫他的工作。后来有了孩子,还把孩子取名为邓肯。这位邓肯爵士后来也得到了爵士封号。
为了把两个邓肯爵士区别开来,大家就把大老邓肯称呼为“高个邓肯爵士”,把邓肯王子称呼为“矮个邓肯爵士”。从此江湖上就有了邓肯爵士们的传说。
如果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为真,那么阿多则是传奇爵士高个邓肯的曾孙。真是令人颇为唏嘘。
我们暂且把老奶妈、邓肯爵士、阿多算为一家人。
高个邓肯爵士影响了保卫了龙家,老奶妈养大了狼家,阿多一辈子只为了成为布兰残废后的腿,在异鬼的统治下为人类带来了一线生机。
这一家人,真的,顶阶玩家。佩服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