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别墅庭院装修合同 小院装修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别墅庭院装修合同 小院装修合同篇一
承 包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工程名称:
3、 承包范围:参照设计图以预算表附件所列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为准。
4、 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
5、 工期: 天(日历天)。在甲乙双方认同可以开工、材料进场的第二天计算工期,开工日期为 20xx 年 5 月 10 日。
第二条 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出设计思路、项目功能及使用要求。
2、 甲方需做好施工前的通水、通电等工作,使之达到乙方装饰施工要求。
3、 做好乙方开工现场准备工作,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安排好乙方施工所需水、 电,并承担相关费用。
4、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共设施设备而带来的相应不便或负面影响的协调工作。
5、 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做好工程验收工作。
第三条 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 指派项目责任人,按合同及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甲 方认定的图纸或按照图纸变更通知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 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甲方若将物品放置于施工现场内,须征得乙方项目责任 人同意,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放置于施工现场的财物的,一切责任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6、 工程所需大宗材料在进场前须由甲方认可后方能施工(如板材、油漆、墙漆)。
7、 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扰民,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附近业主休息时间。
第四条 工期
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 采取的相关费用。
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与己相关的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连续12小时以上)。
5、 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或增加工程项目、工程变更时,工期顺延。
第五条 工程项目(内容)变更
1、 签署本施工合同后,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变更确认单〉〉;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1〉已下料(施工)的工程项目,按甲方删减该项目的具体损失额度,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2〉未下料工程项目,甲方须删减的部分按删减部分造价的10%向乙方支付材料准备费、运输费。
2、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修改设计意见及增减项目时必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擅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 本工程以甲方签字认定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其它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的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并视同验收合格。
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须通知乙方,另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认可。
5、 在成品或半成品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前,甲方不得提前使用,如提前使用可视同该部分验收认可合格。
6、如因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而须返工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
1、 本工程所涉及的一切工程款项必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人收取并开具统一的收款收据。
2、 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严格按甲方认定的施工设计图与预算表附件所列工程项目为准,如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需增减内容时,必须填写工程变更单,双方签字确认,均按实际发生项目内容结算,结算项目按国家现行定额和材料价格计取。
3、 工程款付款具体日期:
合同总金额:(大写)柒拾伍万肆仟壹佰陆拾叁元(小写)
第一次付款:签定合同进入施工场地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 第二次付款:开工50天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80%,
第三次付款:装饰工程全部完工及验收合格后按工程结算总造价预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总造价除预留5%以外余款;
第四次付款: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甲方在质保期满一年后三天内一次性付清乙方的质保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200元/天的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
2、 甲方因非乙方原因而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200元/天的违约金。
第九条 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必须做好安全工作,施工中发生的一切施工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工程所需的安全设施、维护、运行均包含在工程单价内,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 乙方施工内容按甲方认可的工程预算表执行;
2、 甲方如中途要求对本工程变更设计或项目数量有增减时,乙方应予认可;但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单项增加工程完工时付清增加项目工程款。
3、 本合同在覆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当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则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4、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具法律效力,未正式覆行该合同条款之前,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2 %向对方予以赔偿。
5、 本合同覆行过程中,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覆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及结算手续,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赔偿。其它甲方所列特别要求
7、其他乙方所列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覆行完成后自行终止。
3、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手写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工程项目以预算表及附件所列工程项目为合同内施工内容。
6、 工程预算书单价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7、 工程结算均按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发包人名称: 承包人名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别墅庭院装修合同 小院装修合同篇二
甲 方:
乙 方:
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甲方将兆基〃君城二期一批别墅样板房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宁乡县新康西路 。
2、工程名称: 二期一7#、10#楼、别墅 样板房装修工程。
3、承包范围:参照设计图以预算表附件所列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
5、工期: 70 天(日历天)。在甲乙双方认同可以开工、材料进场的第二天计算工期,开工日期为 20xx年5月1日。
第二条 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出设计思路、项目功能及使用要求。
2、甲方需做好施工前的通水、通电等工作,使之达到乙方装饰施工要求。
3、做好乙方开工现场准备工作,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安排好乙方施工所需水、电,并承担相关费用。
4、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共设施设备而带来的相应不便或负面影响的协调工作。
5、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做好工程验收工作。
第三条 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指派项目责任人,按合同及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甲方认定的图纸或按照图纸变更通知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甲方若将物品放置于施工现场内,须征得乙方项目责任人同意,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放置于施工现场的财物的,一切责任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6、工程所需大宗材料在进场前须由甲方认可后方能施工(如板材、油漆、墙漆)。
7、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扰民,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附近业主休息时间。
第四条 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相关费用。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与己相关的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连续12小时以上)。
5、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或增加工程项目、工程变更时,工期顺延。
第五条 工程项目(内容)变更
1、签署本施工合同后,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变更确认单〉〉;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1〉已下料(施工)的工程项目,按甲方删减该项目的具体损失额度,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2〉未下料工程项目,甲方须删减的部分按删减部分造价的10%向乙方支付材料准备费、运输费。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修改设计意见及增减项目时必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擅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以甲方签字认定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其它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的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并视同验收合格。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须通知乙方,另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认可。
5、在成品或半成品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前,甲方不得提前使用,如提前使用可视同该部分验收认可合格。
6、如因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而须返工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
1、本工程所涉及的一切工程款项必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人收取并开具统一的收款收据。
2、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严格按甲方认定的施工设计图与预算表附件所列工程项目为准,如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需增减内容时,必须填写工程变更单,双方签字确认,均按实际发生项目内容结算,结算总价以结算实际工程量为准,结算项目按国家现行定额和材料价格计取。
3、工程款付款具体日期:
合同总金额:(大写) 叁佰万元整 (小写) 3000000.0元
第一次付款:签定合同进入施工场地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第二次付款:开工50天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第三次付款:装饰工程全部完工及验收合格后按工程结算总造价预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总造价除预留5%以外余款;
第四次付款: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甲方在质保期满一年后三天内一次性付清乙方的质保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20xx元/天的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
2、甲方因非乙方原因而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20xx元/天的违约金。
第九条 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必须做好安全工作,施工中发生的一切施工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工程所需的安全设施、维护、运行均包含在工程单价内,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乙方施工内容按甲方认可的工程预算表执行;
2、甲方如中途要求对本工程变更设计或项目数量有增减时,乙方应予认可;但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单项增加工程完工时付清增加项目工程款。
3、本合同在覆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当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则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4、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具法律效力,未正式覆行该合同条款之前,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2 %向对方予以赔偿。
5、本合同覆行过程中,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覆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及结算手续,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6、其它甲方所列特别要求 。
7、其他乙方所列特别要求: 。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覆行完成后自行终止。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手写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工程项目以预算表及附件所列工程项目为合同内施工内容。
6、工程预算书单价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7、工程结算均按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家庭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别墅庭院装修合同 小院装修合同篇三
发 包 方: (以下称甲方) 承 包 方: (以下称乙方)
乙方承包甲方郑州正弘别墅区装修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室内/室外装饰工程;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工程造价:总承包价人民币(大写): 壹仟贰佰万整 (1200万) 施工工期: 本工程暂定自 20xx 年 8 月 15 日开工,于 20xx年 4 月 30 日竣工,另质保期限为12个月,从双方签字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二条:施工图纸等
2.1 乙方进行设计,并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和工程报价单。
2.2 甲方对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工程报价单分别进行书面签字确认。
2.3 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工程报价单经甲方书面确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部分。
第三条:工程变更和终止
3.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3.2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1)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乙双方必须进行书面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否则该变更单无效。
(2)甲方变更设计或非乙方原因使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则由甲方支付。
(3) 乙方私自进行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由乙方自付;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须另行赔偿。
(4)《工程项目变更单》签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部分。
3.3 合同终止
(1)因不可抗力及政府行政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进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出现,双方都可以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进行结算后双方签署结算单,本合同终止;
(2)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相对方根据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4)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
(5)本合同依法解除。
第四条:工期延误
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因素;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4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另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负责解决施工用电、水、道路畅通及消防等法定相关手续。
5.2甲方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工程装修款。
5.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提出整改意见。
5.4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5.5 乙方应依照双方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所列品牌、材料购买装修材料,如确需变更、增加品牌、材料等与报价单不符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材料费用;
5.6 乙方应规范、安全施工,保质保量。如施工过程中导致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的协助、配合工作不免除或减轻任何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如第三人依法向甲方主张权利,甲方承担后可向乙方追偿;
5.7 乙方应积极主动与甲方配合,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要在合理时限内完成整改。
5.8 乙方在完成房屋装修,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安保工作,并清理好场地;
5.9 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现因乙方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合理时限内免费完成修理或返工。
第六条: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6.1 本合同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按实际验收进度进行结算。具体为:
乙方完成每阶段装修施工任务后,提交该阶段装修施工报告给甲方确认。
6.2 在施工过程中,如产生工程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所需费用,双方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视为工程款总额补充,费用由双方另计,不在总承包价范围内;
6.3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施工进行至50% 时,甲方依照6.1条款完成书面无异议确认之后的10 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0%作为工程进度款;
(3)工程施工进行至80% 时,甲方依照6.1条款完成书面无异议确认之后的10 日内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30%作为工程进度款;
(3)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15%;
(4)剩余工程总造价的5%做为质保金,待12个月的质量保修期经过后,如无质量问题,由乙方书面向甲方申请支付。
第七条:工程验收和工程保修
7.1 工程骏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乙方应自接到通后10天内组织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填写工程验收单,不得无故拖延。(验收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如10天内甲方不组织验收且不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则视为验收通过。
7.2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承诺在施工范围内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
7.3 下列情况不属于本合同保修范围
(1)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2)自然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坏(如雷击、台风、地震、电力负荷超标)
7.4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免费对由于乙方产品或施工质量所造成的任何质量问题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且必须在合理时限内完成;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坏,维修所需费用则由责任方支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本合同项下所装修房屋被鉴定为不合格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8.2 乙方不按图纸施工,偷换材料、拒绝整改意见等造成装修质量下降,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按装修总额每日罚付3%;如还造成甲方额外损失的,另行赔偿;
8.3如由于任何一方原因导致项目实施中使守约方受第三方追索或主张权利的,由该方单独承担法律责任,与其他方无关。
8.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第4.4、5.5以及5.9款的,按工程总造价的30%承担违约责任。
8.5 因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对方遭受损失或使得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违约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9.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各方对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合同装修的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两方协商后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内容与补充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没有约定的,仍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10.4 本合同的附件(经甲方书面确定后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工程报价单及阶段装修施工报告)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两方各执贰份。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别墅庭院装修合同 小院装修合同篇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卫生所用房改建工程
2、 工程地点:x村民委员会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况:
按照县卫生局要求在原有房屋基础上改建:预防保健室、诊查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计生室(五室一房)面积80平方米。
二、 工程改建内容
各室内软间、棚面、墙面、地面、水、电、气、门、窗、操作台、样品柜等装饰工程。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根据甲方的使用要求以工程报价表为依据,工程造价为人民币:伍万伍仟叁佰贰拾叁元 ¥55323.00元。(后附工程总价表)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20xx年8月1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9月10日
五、 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
六、 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双方共同验收,达到甲方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验收合格后由乙方提供完税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款。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和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
2、 乙方:乙方在施工中要做到文明施工减少施工噪音;施工垃圾要及时清理;乙方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项目。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盖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别墅庭院装修合同 小院装修合同篇五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双方经友好
第1条总包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整体工程开竣工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第2条本分包合同承包范围:按人工报价清单的工程项
第3条承包方式:清包工(包工不包料)
第4条合同工期:
4.1本项目施工期:年月日止。
4.2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双方确定本分包合同施工的详细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乙方应
第5条合同价款
5.1本工程合同款单价:按人工报价清单(报价清单作为合同的符件1)(不含税价)
5.2工程量计算原则:实际面积或人工报价清单说明
5.3零工按每人每天元结算(八小时制)
第6条分项工程质量要求:
6.1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建设方的验收标准要求(建设方的验收标准要求,作为合同的符件2)。
第7条甲方责任:
7.1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甲方负责组织图纸技术交底,审查乙方的装修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7.6协调本分包合同范围内分项工程施工与其它工序施工之间的关系。
7.7及时提供乙方施工所需指令、批文、图纸洽商等有关工程文件。
7.8监督检查乙方施工,办理验收手续。
第8条乙方责任:
8.1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场;
8.2按设计质量要求编制施工方案,根据甲方月、周施工计划组织施工。
8.3施工前先做样板,经甲方和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8.5明确工地负责人,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本工种上岗证。
8.6负责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它施工方的已完项目,如有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7乙方如果施工中途故意停工,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费已完成工程量的所余工程款,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8.8乙方如果中途自动退场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有工程款,并保留对其追查法律责任的权力。
8.9分包方负责施工所用工具(含各种电锯及锯片、各种电钻及各种型号电钻头、云石机及云石机介片、各种型号的开孔器、铝合金靠尺、介刀介刀片、施工用手套、沙纸架、沙纸打磨机、切割机、磨机)及所用的电线、地拖线等,并保证所用工具性能良好,符合甲方的安全要求、形象要求及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
8.10遵守甲方现场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11每天下午下班时乙方必须清理现场卫生,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8.12负责配合甲方对本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及资料的编制。
8.1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如因乙方人力不足或其他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有权按500元/天处罚。
第9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9.1甲乙双方根据建设方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9.2乙方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乙方施工的工程未能达到建设方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应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3在分包施工中,乙方应服从甲方发出的任何工作指令,因甲方指令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及经济支出或因甲方指令引起的合同外经济支出,均由甲方承担。
第10条工程款支付:
10.1本分包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按月进度付款。
10.2工程进度款按月进度支付:支付已完成工程量70%工程款,余款完工验收合格付到95%质保金5%保质期两年满后结清余款;
10.3保修期两年。竣工结算时留5%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十天内结清。
第11条违约:
11.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明确指令、确认、批准,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有关责任,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违约责任。
11.2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建设方工程质量要求、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有关责任,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3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安全及文明施工:
12.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自备相应的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2乙方负责所承包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配备专职安全员,对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负责。
12.3乙方在施工中所用的全部机具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机具安全使用标准。若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及生产机具,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分包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第13条工期、质量约定:
13.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纳1000元,乙方不预缴纳的,甲方有权利直接在乙方工程合同款里扣除作为拖期罚款。
13.2甲方未能按时提供合格工作面或其他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并且每延误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实际发生的窝工损失费。
13.3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分包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建设方的规定或质量验收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拆除、剥离及重做,并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经济支出以及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14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工程款结算后即告终止。
第15条合同份数
15.1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