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篇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发展农村社会经济,保护好生态环境,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顶集体荒山承包给乙方开发,具体条款规定如下:
一、该幅集体荒山东面为界,南面为界,西面为界,北面为界。
二、承包年限为叁拾年,从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价款叁拾年共计_______万______仟元整( ________________元整),签字后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开发的项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项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选择开发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自行处理群众工作,如有阻拦等矛盾影响乙方利益,甲方负责减低损失。
六、乙方在开发中,如修建项目公路及其他临时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进行施工开发,所遇群众工作由甲方负责同样给予解决,不准任何人阻拦,甲方必须无偿让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后,如甲方继续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条件必须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议,如协商不一致,甲方无偿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归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有争议。
九、如本寨有老人过逝选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积在宽6米,长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场折价。
十、本协议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违约,如违约付违约金拾万元。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村委会保留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篇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的利用山地资源,甲方免费提供荒山林地给乙方承包开发,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免费提供荒地,供乙方开发经营。
二、在合同承包期内,乙方拥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所有权。
三、承包合同期为30年,合同期满,甲方按利润的30%提成,作为该地的报酬。
四、土地的四止界限为:地名: 北 东 南 西 。
五、合同期内,甲方及本组村民不得任何理由及借口对乙方进行干扰、破坏,如出现纠纷,甲方须负责解决,若导致乙方损失,应由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六、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到国家建设(或其它原因)征用该土地,征用相关赔偿费用为乙方所有,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树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实际评估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清乙方。
七、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篇三
发包方:__县镇村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发展农村社会经济,保护好生态环境,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顶集体荒山承包给乙方开发,具体条款规定如下:
1、该幅集体荒山为界二组责任土___为界,西面___为界,北面___为界。
2、承包年限为_年,从20__年_月_日,至20__年_月_日止。
3、承包价款叁拾年共计__万_仟元整(元整),签字后一次性付清。
4、乙方开发的项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项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选择开发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5、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自行处理群众工作,如有阻拦等矛盾影响乙方利益,甲方负责减低损失。
6、乙方在开发中,如修建项目公路及其他临时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进行施工开发,所遇群众工作由甲方负责同样给予解决,不准任何人阻拦,甲方必须无偿让出修建土地。
7、到期后,如甲方继续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条件必须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议,如协商不一致,甲方无偿收回。
8、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归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有争议。
9、如本寨有老人过逝选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积在宽6米,长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场折价。
10、本协议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违约,如违约付违约金拾万元。
1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村委会保留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市 乡 村 村民小组。
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 年承包费用 元,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 年 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修路架电,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乙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一、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二、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市 乡 村 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_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东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元,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 荒山承包给乙方用作种植农业经济作物及相关茶叶加工配套建设,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荒山面积及界址:
1、界址为东齐 ,南齐 ,西齐 ,北齐 。具体四至界址线以附图标志为准。
2、总面积 亩,其中 组 亩, 组 亩, 组 亩。
二、承包期限、承包费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限:总计30年,从20xx年1月1日至2043年12月月31日止。
2、承包费:前二十年每亩/年100元人民币(壹佰元整),合计 元/年。后十年每亩/年120元人民币(壹佰贰拾元整),合计 元/年。
3、付款方式:自20xx年1月1日起,前十年分五次付款,每次付清二年承包费;后二十年分四次付款,每次付清五年承包费用。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土地面积享有所有权,乙方只享有土地使用权和管理经营权。在承包期限内,如出现土地争议,甲方需协助乙方解决。
2、甲方应尊重乙方种植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任何正常的经营生产活动。
3、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在乙方承包土地面积内有取土、种植、修路、建设等行为。
4、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提高承包费,不得将乙方承包土地另包他人。
5、承包期内,国家对山地承包经营涉农政策性补贴、补助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6、因国家建设需要,征收或征用承包范围内土地,甲方有权收回所征收、征用面积,乙方将不支付征收或征用面积承包费。国家补偿的经济作物及设施费用归乙方所有。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五、承包期内,如发生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六、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若乙方不再续包,承包土地上的经济作物及相应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
七、甲方各户签字用作附件,与正式合同具备共同法律效律。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破凉镇人民政府、先觉村委会各存档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开发种植合同经甲方各户同意签字:
年 月 日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篇七
甲方:___县绿园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
乙方:_________村村民委员会(___村民组)。
法人代表人:(村主任)
为充分利用和合理使用荒山资源,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根据开发使用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正兜坑仔顶的荒山20亩发包给甲方从事养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米,东西长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包括承包范围内的废石池,废石渣场。
二、承包期限为:自20__年月日起至20__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共荒山20亩计人民币元(大写:)为一年承包费。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2年承包费用元,以后每年10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20__年月日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雇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养殖需要设置建筑物、开挖水道以及养殖管理住房,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利用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甲方同时做好封山防火工作。
九、甲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养殖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法人代表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或者乙方名称改变;
十三、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乙方分离或者合并均要继续承担实现合同约定事项。
十四、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协商继续承包事项,同等条件甲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十五、合同期满双方解除合同后,甲方设置在承包山地上一切设施、建筑物归乙方接收所有。
十六、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的组成部分。
十七、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立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合同书附上述《荒山地界示意图》《关于正兜村坑仔顶荒山承包决议书》附件2份。
十九、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县绿园养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___县___镇___村村民委员会(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__年月日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篇八
甲方__县___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__,执行董事。
乙方__县___乡__村__村民小组。
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西至(大_沟、小_沟堰滩的栗子树 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 年承包费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 年 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县___养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__县___乡__村__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篇九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林地承包经营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封开县 镇 村民委员会 村民小组辖区内土名 山的林地,面积约 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林地的具体四至范围是: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另附由林业技术人员勾绘并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确认的万分之一地形图作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 年,即期限为:二○ 年 月 日起至二○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期间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缴交给甲方:
1、计算缴款林地面积 亩,每年每亩 元人民币,每年承包款合计 元人民币。
2、承包款需在每年的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缴清。
四、承包林地现有的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按下列第 项规定处理:
1. 全部地上物作价 元,价款由乙方于合同生效当日一次缴交给甲方,交款后全部地上物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依法自主处置。
2. 全部地上物由甲方自行采伐处理,于二○ 年 月 日前处理完毕,并将林地交给乙方使用,逾期视为甲方放弃处理权,其地上物无偿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处置。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承包林地范围内经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新版林权证。
(2)林地发包方案的集体决议。如果该林地属村民小组的,该决议要有该村民小组村民会议(由18岁以上村民组成)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户主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签名同意;如果该林地属村民委员会的,要有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名同意。
(3)由林业技术人员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现场勾绘拟发包林地的范围界线图。
(4)所在地镇政府对林地发包方案的批复文件。
3.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依时将承包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该林地性质必须是商品经济林地。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承包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如因甲方发包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水、电设施、灌溉及交通道路设施,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如原有设施不足,甲方要做好辖区内的村民工作,同意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承包林地范围内开通道路,修筑灌溉设施,构建临时住宿、办公用房和其他养殖棚舍,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5.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经营生产。
6.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承包的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但必须告知甲方备案。
4、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种养开发,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承包林地擅自转包或将经营权转让,如乙方确实需要转包或转让,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转包或转让手续。在确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取得权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经营权。
6、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7、在承包期内,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围内的道路、灌溉设施和其他设施的保养、维修工作,做好道路畅顺、灌溉设施完好。
五、乙方在承包的林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桉树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六、承包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双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八、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林地,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甲方村民不提出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 天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甲方。合同期满时,承包林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
九、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 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第九条第〈一〉款处理。 〈三〉如因甲方发包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的林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按合同第九条第〈一〉款处罚。
十、在承包期间,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 签约日期:二○
年 月 日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篇十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身份证号
为改造荒山,利用荒山,造福后代,甲方将所拥有的乱石荒坡对外发包开发。该荒坡用于开发,原则上承包方必须在五年内把该荒坡烂石板清除干净整成农田,进行农业生产及合理利用,或种植树木把荒坡绿化,或养殖等利用开发。经甲方村民代表同意,由乙方承租。乙方在认可甲方对该荒坡承包意愿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多次协商订立如下荒山承包合同。
1.承包标的荒坡位置:沂水县道托镇牛岭官庄村南山南部,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南至井峪耕地,北至路,东至耕地,西至大沟,面积 亩。
2.承包期限50年,从20xx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日。
3.承包费及缴纳:承包费规定为一次性缴纳 元大写元,合同签订时50年承包费已一次交清 。
4.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a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在乙方依合同开发荒坡中,甲方有监督权,有积极配合乙方清除阻碍,不得设置人为障碍的义务。甲方发包乱石岗荒山的目的是改造荒山造地造田,乙方五年内如不按期改造利用该地块,甲方有权收回该地块。
b.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按合同要求开发乱石荒坡,负责清除烂石、造田造地,种植等开发,有合法自主开发权,由承包所产生的收益归乙方,并有保护生态义务,甲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涉。乙方的继承人,有权继承该合同约定的承包经营权。
c.乙方承包所需的水、电,由甲方负责协调正常供水、供电,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擅自停水停电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d.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协调盖生产用房或看护住房。
6.违约及责任
鉴于乙方承包后需要进行较大的投资,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如有违约:甲方责任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按承包费拾倍额与承包费拾倍额的承包日起月息2%利息之和及地上投资数值赔付。若乙方违约:甲方无偿收回地块,地上物品由甲方限期迁移。
7.本合同到期后,乙方有权自行处置地上附着物,所建房屋等不动产由甲方作价补偿给乙方;若甲方继续发包,国家政策允许,乙方及其继承人可继续承包且有优先承包权。
8.合同期内,若遇国家或他人征用,合同期内补偿由乙方所有,期外由甲方所有。
9.对本合同条款,甲方确认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效,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20xx年 月 日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篇十一
甲方(单位或个人名称):_________
乙方(单位或个人名称):_________
因_________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依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互换标的
1、甲方调换给乙方的地块面积为_________亩,坐落于_________(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
2、乙方调换给甲方的地块面积为_________亩,坐落于_________(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
二、互换土地期限
甲乙双方互换地块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互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不改变土地的用途及承包义务。土地互换后,互换双方均取得对方的互换地块的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有的地块的承包经营权。甲乙双方仍然要按照发包时确定的该土地的用途使用土地、履行该地块原来负担的义务,双方享有互换前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如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事项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
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应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并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四、交付方式和时间
互换土地的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交付的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裁定,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篇十二
甲方:嘉祥县纸坊镇前坦佛山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
为合理利用荒山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 荒山开发承包范围:
甲方将自己所有位于前坦佛山村西南的西小山约 亩发包给乙方开发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宽 米。西至为南至生产路(含生产路即以生产路南边为边界),北至甲方耕地,东至后商村耕地,西至后商村耕地(土地示意图见附件)
二、 承包期限为70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82年12月31日。
三、 承包费:共计 万元(含地上附作物)
四、 承包费支付方式为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 万元,荒山场地打点交付,清理完地上附作物后当日一次性付清。
五、 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 年 月 日集体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附件二),甲方依该决议,并依该决议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六、 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本村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七、 乙方植树,建设等经营活动,甲方积极配合但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如出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八、 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任何情形发生改变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合同义务。
九、 本合同期间届满,开发承包场地的一切资产仍归乙方所有,开发承包场地由乙方永久使用,不再核交承包金。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一、 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二、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公证后生效。
十三、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公证部门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嘉祥县纸坊镇前坦佛山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乙方:
20xx年十二月六日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甲乙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洪水坑屋背)荒山承包给乙方作茶叶种植开发,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荒山面积及范围:
1、 甲方将坐落在洪水坑(屋背山)荒山承包给乙方进行茶叶 种植开发四至界线及面积以附图标志为准。
2、 乙方在承包面积内只种植茶叶,若乙方种植其他作物,甲 方将收回山场并没收其上交的租金。如转包给外村村民,乙方应补满每亩租金20元。
二、 承包期限、开发期限、承包费及付款方式:
1、 承包期限为三十年,从20xx年11月1日至2040年11月 1日止。
2、 开发期限要求在20xx年12月30日前开好畦,20xx年3 月30日前茶叶种植完工,乙方必须在此期间开发种植完毕,到20xx年4月30日之前未开发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无偿收回承包合同另行发包。
3、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按承包每年每亩陆百元租金一次 性付清,暂收面积100亩,计人民币六万元整,实际数按林业站附图为准,多还少补。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荒山及原始附着物享有所有权,乙方只享有土地使用权和管理权。在承包期限内,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2、甲方应尊重乙方种植茶叶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任何正常 的经营生产活动。
3、在同等条件下,乙方用工优先使用甲方村民。
4、乙方应自觉遵守地方的村规民约。
5、本承包土地一但被国家征用,乙方无条件让出。国家补偿承 包土地的经济作物及地方设施费用,属乙方开发的归乙方,乙方尚未开发的归甲方受益。国家政策性补助,按政策规定的受益人进行兑现。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 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五、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续包,若乙方不再续包, 承包范围内土地上的植物及一切设施归甲方所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人民政府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即日生效。(后附村民代表会议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0xx年 月 日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篇十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东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元,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篇十五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桐柏县程湾乡和湾村罗湾组村民小组。
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 年承包费用 元,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修路架电,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乙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一、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二、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乙方xx市x乡xx村xx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荒山合作开发合同篇十六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发展农村社会经济,保护好生态环境,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顶集体荒山承包给乙方开发,具体条款规定如下:
一、该幅集体荒山东面 为界,南面 为界,西面 为界,北面 为界。
二、承包年限为叁拾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价款叁拾年共计 万 仟元整( 元整),签字后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开发的项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项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选择开发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自行处理群众工作,如有阻拦等矛盾影响乙方利益,甲方负责减低损失。
六、乙方在开发中,如修建项目公路及其他临时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进行施工开发,所遇群众工作由甲方负责同样给予解决,不准任何人阻拦,甲方必须无偿让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后,如甲方继续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条件必须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议,如协商不一致,甲方无偿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归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有争议。
九、如本寨有老人过逝选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积在宽6米,长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场折价。
十、本协议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违约,如违约付违约金拾万元。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村委会保留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