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花木采购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花木采购合同篇一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花木的事宜,经甲乙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购花木品种
乙方供应的花木品种有香樟树、桂花树、迎春花、千头菊。
二、花木数量、价格
香樟树6棵×3000元=18000元;
桂花树4棵×145元=580元;
迎春花300棵×4元=1200元;
千头菊1000棵×2.5元=2500元;
木花箱(大)4组×500元=20xx元;
木花箱(小)22只×260元=5720元。
三、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三万元(30000元 )。
四、供货质量要求:
1、 花木质量要求:
(1)、植株生长旺盛,无现疫病虫害及机械损伤;无明显疤痕的遗留;
(2)、植物分枝点合理,符合”黄金分割”通则(即第一分枝点的离地高度约为等于植株自然高的1/3),特殊品种及甲方特殊要求除外;
(3)、植株冠幅饱满紧凑,无缺失,偏冠,歪斜等现象;
(4)、花木无折断、枯枝现象,没有5cm以上的锯枝。
2、土球质量要求:
(1)、要求带土的品种,其土球规格原则上符合“球径约等于胸径的7~9倍”要求(土球球径以250cm为上限),具体品种的土球规格详见外购花木清单内注明;
(2)土球必须去掉浮土层,少伤主根,保证足够的土球厚度,厚度为土球直径的1/2,土球包扎紧实牢固,包装方法及材料必须科学、实用;
(3)、挖掘形式必须与包装形式规格相一致,包扎必须扎紧,包扎必须扎紧,土球不能松散,土球底部以45°角收底挖球形,遇大根必须据断,严禁根裂。
3、吊装要求:
(1)、树木挖掘修剪后,必须当天装车;
(2)、吊装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不使土球及树干受损伤,严禁土球与树干之间松动。
4、技术要素:
(1)、修剪合理,树体收拢及机械吊装时必须采用实用材料(如竹片等)对绑扎部位作充分保护,树体二级分枝以下必须缠绑草绳;
(2)、花木起挖后,在停放及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保鲜、保湿、防风、防晒、抗蒸腾、抗寒等抗逆技术处理。
五、双方义务
1、乙方义务;
(1) 如期、如质、如量按合同第二条第二款附表中的数量选苗、起挖、包扎、吊装及运输至甲方地点。
(2) 乙方负责办好检疫证及有关手续,并负责调度车辆。乙方负责验收前的所有费用(报价已含)。
(3) 乙方负责花木验收前的所有操作组织及向甲方提供花木验收后的技术协助(卸车及种植)。
(4) 乙方必须在15天内完成全部操作,即从合同签订生效日至所有花木供应种植完毕。
(5) 乙方保证花木的成活,否则甲方拒绝付款。
(6)花木的运费、种植费、护养费均由乙方支付。
2.、甲方义务:
甲方在确认花木成活后按合同支付货款。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花木采购合同篇二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花木的事宜,经甲乙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购花木品种
乙方供应的花木品种有香樟树、桂花树、迎春花、千头菊。
二、花木数量、价格
香樟树6棵×3000元=18000元;
桂花树4棵×145元=580元;
迎春花300棵×4元=1200元;
千头菊1000棵×2.5元=2500元;
木花箱(大)4组×500元=20_元;
木花箱(小)22只×260元=5720元。
三、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三万元(30000元 )。
四、供货质量要求:
1、 花木质量要求:
(1)、植株生长旺盛,无现疫病虫害及机械损伤;无明显疤痕的遗留;
(2)、植物分枝点合理,符合”黄金分割”通则(即第一分枝点的离地高度约为等于植株自然高的1/3),特殊品种及甲方特殊要求除外;
(3)、植株冠幅饱满紧凑,无缺失,偏冠,歪斜等现象;
(4)、花木无折断、枯枝现象,没有5cm以上的锯枝。
2、土球质量要求:
(1)、要求带土的品种,其土球规格原则上符合“球径约等于胸径的7~9倍”要求(土球球径以250cm为上限),具体品种的土球规格详见外购花木清单内注明;
(2)土球必须去掉浮土层,少伤主根,保证足够的土球厚度,厚度为土球直径的1/2,土球包扎紧实牢固,包装方法及材料必须科学、实用;
(3)、挖掘形式必须与包装形式规格相一致,包扎必须扎紧,包扎必须扎紧,土球不能松散,土球底部以45°角收底挖球形,遇大根必须据断,严禁根裂。
3、吊装要求:
(1)、树木挖掘修剪后,必须当天装车;
(2)、吊装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不使土球及树干受损伤,严禁土球与树干之间松动。
4、技术要素:
(1)、修剪合理,树体收拢及机械吊装时必须采用实用材料(如竹片等)对绑扎部位作充分保护,树体二级分枝以下必须缠绑草绳;
(2)、花木起挖后,在停放及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保鲜、保湿、防风、防晒、抗蒸腾、抗寒等抗逆技术处理。
五、双方义务
1、乙方义务;
(1) 如期、如质、如量按合同第二条第二款附表中的数量选苗、起挖、包扎、吊装及运输至甲方地点。
(2) 乙方负责办好检疫证及有关手续,并负责调度车辆。乙方负责验收前的所有费用(报价已含)。
(3) 乙方负责花木验收前的所有操作组织及向甲方提供花木验收后的技术协助(卸车及种植)。
(4) 乙方必须在15天内完成全部操作,即从合同签订生效日至所有花木供应种植完毕。
(5) 乙方保证花木的成活,否则甲方拒绝付款。
(6)花木的运费、种植费、护养费均由乙方支付。
2.、甲方义务:
甲方在确认花木成活后按合同支付货款。
甲方:
乙方:
花木采购合同篇三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自愿、协商的原则,就草花采购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草花苗木,单价每盆 元,共 盆,合同总造价: ( 元)。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三、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在日之前由
乙方运送到合同的指定地,运费由 负责。
四、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五、关于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及质量要求由甲方确定,各草花苗木供应单位及个人对自己所调运的苗木数量务必核准、如实报量,数量应与我单位工作人员验收数量相同,质量符合甲方要求。
六、付款方式苗木进场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开票到财务室结算支付苗木款。
七、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3%。(不可抗拒力除外)
八、因乙方延迟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才能变更。
十、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内容的营养钵等其他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造价的3%,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本合同供货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分,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花木采购合同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采购乙方生产或经销的【 】(下称“产品”)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证照资料
1.1乙方需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提供各种有效证照的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公章),包括但不限于:
1.1.1营业执照;
1.1.2税务登记证;
1.1.3组织机构代码证;
1.1.4产品生产许可证;
1.1.5食品卫生许可证;
1.1.6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1.1.7产品准许经销证明;
1.1.8与产品生产或经销有关的其他资质证明。
1.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上述各类证照始终处于合法、有效状态。若相关证照发生更新、更换或变更的,乙方应在办妥相关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
向甲方提供新的证照。若因乙方提供虚假、伪造或过期的证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二、合同标的
2.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甲方的要求向甲方销售产品。产品种类、价格、规格及质量标准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
三、产品价格
3.1附件1中所列明的产品单价为综合固定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采购、产品运输并装卸至甲方指定地点、因更换存在质量问题或临近保质期的产品而产生的换货费用、保险、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工资、费率、税率、汇率的变动或政府颁发的任何调价文件,以及乙方漏算、少算等任何原因而调增。
3.2如双方确需对产品价格、种类等进行调整,双方应经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订货及交货
4.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按照附件1所列明的产品种类、规格、价格及质量标准等向乙方采购产品,乙方不得拒绝。
4.2甲方每次向乙方采购产品时,应通过传真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向乙方发送《产品订货单》(具体样式详见附件2,下称“订单”),乙方收到订单后应及时盖章确认并回复甲方。有关产品的种类、规格及数量等具体要求以甲方订单为准。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1小时之内向甲方回复确认,如乙方未在前述时间内予以确认的,视为乙方已收到并确认该订单内容。
4.3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订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将符合订单要求和本合同约定的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4.4乙方订货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订货传真:【 】
订货电子邮箱:【 】
4.5乙方所交付产品的数量、品种、规格或质量等不符合甲方订单要求及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立即按照甲方要求无条件采取补充、换货或退货等措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运输费等全部费用,如因此造成交付时间逾期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7.1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6乙方交货地点:【 】。
4.7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将其授权的订货人、收货人的信息书面通知乙方,若该等信息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将甲方所订购的产品交付给甲方授权的收货人。如非甲方授权的订货人订货的,乙方有权拒绝接受。
五、验收方式
5.1乙方应对其所提供的各批次产品向甲方提供与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等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5.1.1食品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卫生检验证明等;进口产品必须提供海关出具的《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且该证明中产品的批次与乙方所送产品批次必须保持一致;国产产品必须出具官方检验报告。
5.1.2包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等。食品类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级使用标准。
5.1.3其他类产品: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装箱单、图纸,以及由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以上证明材料或检测报告如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乙方公章,并由乙方随产品一同提供给甲方,且每批次均要提供。
5.2乙方保证其所提供各项产品的剩余保质期间不少于产品保质期的50%(自产品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的产品,乙方应立即无条件换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如因此造成交付时间逾期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7.1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3甲方应在乙方产品保质期届满前通知乙方,乙方应负责无偿更换同等种类、数量和规格的新产品,且该等新产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三个月(自产品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4乙方保证对产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凡因产品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一切纠纷和责任(包括与第三方的纠纷和对第三方承担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及承担;如甲方因此遭受任何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5.5乙方在交付产品时应提供与甲方订单一致的送货单,双方对产品品种、数量、外包装及质量等验收合格后,需在送货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甲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对产品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六、乙方义务
6.1乙方所提供产品的外包装上必须明确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商名称、地址、电话、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依据法律规定必须标明的与产品相关的信息;乙方在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产品的生产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等资料。 6.2由于乙方的产品容易受温度、湿度和环境的影响,故乙方在运输前应对甲方所在地或运输必经之地的温度、湿度、环境和交通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以便采取妥善、完好的包装及运输方式,保证产品不受温度、湿度等因素的影响。 6.3乙方对其提供的产品应一律采用生产商的原厂包装,并根据产品特性、规格等要求按适合长途运输及多次搬运的要求进行包装和装运,如防潮、防锈、防尘、防碎、防震及防霉等,以确保产品安全完好的抵达交付地点。由于包装不当造成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随坏或丢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乙方应根据产品的不同属性,在每件包装上注明“小心轻放”、“防潮向上”、“保持干燥”等字样标识,以及其他运输标志。
6.4乙方保证对其销售给甲方的产品享有合法和完整的所有权,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亦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任何其他权利负担,并且不存在依法被禁止或限制销售等情况,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届时,乙方应立即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6.5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及其他合法权利。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届时,乙方应立即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6.6乙方保证甲方不会因销售或使用乙方产品而遭受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主张及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届时,乙方应立即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6.7本合同项下产品如存在需安装、调试或维护等工作内容,均由乙方承担。 6.8乙方应保证参与本合同履行的相关工作人员具有相应资质,乙方应为相关工作人员及设备购买全部所需保险,并提供足够的安全保证措施,确保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七、违约责任
7.1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产品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该笔订单产品总价值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0日的,甲方有权取消该笔订单,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笔订单产品总价值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因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同种产品而多支出的费用)。
7.2如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该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7.2.1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经更换后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订单要求的;或者该等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还未经更换即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2.2乙方逾期供货的情形累计达3次的。
7.2.3乙方违反其他合同义务,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仍未妥善纠正的。 7.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款项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7.4若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其他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八、培训支持
8.1针对乙方所供应的货品。乙方承诺将针对乙方所供应的产品,对甲方的相关人员免费进行不定期的培训,培训材料由乙方免费提供。具体培训内容及时间、人数遵照甲方要求。
九、货款结算及发票要求
9.1甲方以月结货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采购货款,当月15至25日与乙方进行上月的进货结算并在此时间节点内向乙方支付货款。
9.2乙方指定如下收款银行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 账 号:
9.3发票要求:只提供送货单凭证。
十、争议解决
10.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其他约定
11.1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自_____ 年__月__日起至 _____年__ 月__ 日止。 11.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甲方执壹分、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附件
12.1如下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产品名称、价格、规格及质量标准》; 附件2:《产品订货单(样本)》。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花木采购合同篇五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就苗木采购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规格等见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内容。合同总造价:
2.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当按照本合同附表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3. 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 在月日之前由乙方运送到合同的指定地,运费由 负责。
4. 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5. 关于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及质量要求由甲方确定。具体为:
(1)各苗木供应单位对自己所调运的苗木数量务必核准、如实报量。我公司工作人员验收数量与所报数量超过2%,公司将以所超相应百分点扣量;(2)各苗木供应单位在苗木验收过程中,应实事求是,正确对待,不得以任何形式拉拢、贿赂公司验苗人员,一经发现上述问题,公司将开除验苗人员并没收所调苗。
6. 付款方式
苗木进场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开票到工程部结算支付苗木款的 ,在剩余部分款项经工程部上报,分批支付。
7.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3%。(不可抗拒力除外)
8.因乙方延迟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有乙方承担。
9. 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同意后才能变更。
10. 乙方在交货是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造价的30%,如特殊原因,待石材供应完毕后,补办相关手续,没有办理者结账是扣除工程总造价的3%。
11. 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内容的树型、土坨等其他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造价的3%,给甲方造成是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3. 如因乙方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拒力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14. 本合同供货期限自 年月 年 月 日止。
15. 本合同外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16. 如果在履行本合同当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鄂尔多斯市人民法院裁决。
17.本合同一式三分,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 间: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