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篇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_______天。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_______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_____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_____套。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
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_______%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___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元;
(2)中间支付:
……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_份。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略)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略)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
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公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篇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 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信的原则 鉴于 (以下间称甲方 )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 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项目:主体工程 (木工 钢筋 混凝土 砌筑 架子安全维护措施 五项工作 )
2 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3 劳务报酬:
支付方式:
4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实施.
5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黑龙江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23》
《黑龙江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6 图纸
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3天前,向劳务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7 项目经理
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的项目经理为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的工长为
8 工程甲方义务
(1)组建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负责.
(2)在施工现场应提前做到场地平整无施工障碍物
(3)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应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技术员提供准确的位置并加以保护
(5)按时提供图纸、供应材料、机戒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必须保证施工所需.
(6)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7)负责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9 工程乙方义务
(2) 投入足够的人力 物力 保证工期
(4) 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 监督和检查 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 照顾全局
(5) 作好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 由于自己责任发生的破损 由自行承担
(6) 特殊的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7) 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及工程师的指令.
10 双方约定的其他形式 :
(1)临时用工 项目内用工 不记劳动报酬
(2)在施工中如发生对远工作量加大的变更 须向乙方支付增加的费用
11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各持一份 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篇三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必须将劳务作业全部分包给有资质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在取得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发承包审核通知书》后进入建筑劳务市场,从建筑劳务市场准入名录中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进行建筑劳务发包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之前,建筑施工企业携有关资料到xx市建筑劳务市场管理站办理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登记手续。
二、建筑施工企业向登记管理员提交中标通知书,同时领取《xx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登记书》或登录xx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下载表格填写。
三、建筑施工企业填好《xx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登记书》后,向登记管理员提交以下的文件资料作为审核依据:
1、建设工程中标(或发承包)通知书(复印件);
2、《xx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登记书》(电脑打印一式五份);
5、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该工程项目劳务人员的花名册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脑打印一式五份)。
四、凡未办理完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登记手续的工程项目,xx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将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施工。
注:
2、以上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审核原件。
3、《xx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登记书》与该工程项目劳务人员的花名册必须使用专用表格填写。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篇四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一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确定乙方为本工程的木工班,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力和义务,促使双方创造条件,搞好配合,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在遵循自愿、公平、互利的基础上,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达成一致,签订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情况:本工程为筏板基础剪力墙结构,地上层
二、承包范围和内容
1、施工图及设计变更中基础、主题工程所有模版支、拆,二次构造筋钻孔。
2、铁丝、钉子等小五金,胶带、双面胶等材料,三级盘以下的机具及所使用工具、用具等。
3、安全文明施工,所使用的钢管、铁丝、模版、扣件的清理以及按规格、型号堆放整齐。
4、交通、通讯工具,住宿、生活用水用电、个人劳保用品等。
5、乙方交安全、质量保证金万元,第一次付款退还。
三、承包形式
实行包工不包料。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优良。
2、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国家强制性规范的要求,经验收必须达到分项工程优良率95%以上。
3、质量保证措施
(1)乙方认真熟悉图纸、掌握好标高、尺寸及配套。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及房产处监理、甲方发出的指令施工,由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事故面发生的返工、返修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按照本企业的《质量管理奖罚条例》对乙方实施奖罚。
(3)隐蔽工程验收和技术复核:每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在乙方提出自检合格的前提下,甲方进行验收,技术复核均符合要求后,乙方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由乙方负责。
(4)模版拆除后实测实量,超过规范要求的50%的,一处罚款100元,每层检查不低于10处,超过监测点50%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本层按单价的50%结算。涨模面积在0.3平方以下罚款100元,涨模面积在0.3平方以上罚款500元。
(5)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或工期不能满足本合同承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两日内退场,已完成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按工程款50%结算。乙方自行退场者,已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
五、工期要求
1、开、竣工时间:按施工下达计划
2、工期保证措施:
乙方不能按计划完工的,每拖延一天,按1000元/天标准处罚,提前一天按500元/天标准奖励。
3、工期调整依据:
(1)因甲方材料、设备、机械供应不上等原因,而造成的被迫停工由乙方提出,甲方签证,工期顺延。
(2)因建设单位的重大设计变更和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影响而被迫停工,甲方给予签证,工期顺延。
(3)乙方人员不到位或材料、机械设备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由乙方自理,工期不能顺延。
六、劳务结算方式依据
按模版接触面积/m,每单体3层主体结构封顶,付已完工程量的80%,以后主体按每月实际完成量的80%付款,楼层清理后付90%,主体验收合格后付款至95%,竣工后付5%。(每结算一次,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工人工资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如付款不能及时到位,乙方至少保证继续施工两层。
七、使用材料与管理
1、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工完料净,厉行节约,发现乙方浪费材料,按其价值的
1.5倍进行处罚,乙方必须保证所用的材料工作完后,分类堆放整齐。
2、施工用材料,甲方按施工材料消耗定额进料,乙方凭甲方限额领料单专人领料。
3、乙方合同内所有材料需要甲方代购的,按进价从乙方劳务中扣除。
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甲方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护装置、并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乙方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当地主管部门和甲方的各种管理规定,杜绝伤亡事件的发生。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安全措施严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严禁使用童工和年老体弱人员。
4、乙方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如违反规定每人次罚款100元。
5、非电工和机械工禁止动用电器设备和操作机械,爱护工地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警示标牌,未经允许禁止乱拆安全防护措施,否则,每人次罚款200元,并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应承担管理不善和违规、违章作业而发生的伤亡事故,其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并在发生事故后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甲方。
7、乙方必须在施工中做到工完料清、保持现场整洁和住宿、食堂卫生达标,负责并保护现场的材料标识和成品标识,半成品的标识工作。
九、甲方的职责
1、甲方负责全面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及时对分项工程进行书面技术、安全交底。
2、甲方施工人员、质检人员等现场管理人员,为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安全教育和监督、验收工作。
十、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根据工程需要,安排足够的施工人员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在甲方的领导下对所承担的施工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面负责。
2、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甲方的交底进行施工,接受四方的指令和监督。
3、乙方必须以施工图、设计说明、技术核定、设计变更为依据进行施工,并按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进行自检,评定报验。
4、乙方管理人员和工人要基本固定,并划分班组,编制花名册交甲方并及时办理有关证件,严禁使用童工、年老体弱、违法、违纪、有劣迹人员或逃犯及身份不详人员,不准带小孩在现场,如发现每次罚款500元并立即离开工地。
5、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执行先做,经甲方评定确定后再正式施工,并不得低于样板质量。
6、乙方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调入、调出应征得四方同意。
7、乙方代表应积极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并认真执行会议决定。
8、乙方在施工中,必须积极认真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迅速搞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整理和质量整改。
1、与其民工打架,属主要责任方或事件挑起者,造成对方人员有伤害,罚款10000元,并承担对人员的医疗费、住院费、营养费和休息时间的工资,属次要责任的罚款5000元。若人员无伤害,罚款20xx元,次要责任方罚款1000元。
2、在施工现场大便,每人次罚款200元,小便每人次50元,并打扫现场10天。
3、如乙方违章操作出现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若因自热灾害和不可抗力造成的伤亡事故、经济损失在3000元内的由乙方承担,超出3000元时,超出部分另行协商。
4、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限期撤出现场。
(1)进场人员无组织、无纪律,无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
(2)不按规范、规程施工,质量不达到要求的;
(3)不能按甲方计划完成任务,又不采取措施的;
(4)不配合甲方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
(5)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正确指挥的;
(6)不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的;
5、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待双方履行完合同内容后自行失效。
6、合同在执行中发生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协商解决或报上级机关仲裁。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进行补充协议。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篇五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分包方(乙方):
住址: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项目的工程劳务分包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总工期_______天。
4、承包方式:
5、工程造价:
二、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
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后,按劳务报酬总额占工程总造价比例向乙方支付。
三、材料提供
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
四、质量条款
本项目的质量标准为省级优良。乙方应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五、安全条款
1、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六、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甲方委派驻工地代表,监督乙方的工作。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乙方应派驻工地代表监督工人施工,积极配合甲方驻工地代表的工作。
八、劳务分包人资质
2、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考核验收
乙方完成施工时,及时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甲方收到验收通知后______天内要及时组织人员验收,未经验收不得使用,如若使用则视为验收完成,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十、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甲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应赔偿应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失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根据市场经济的需要及业主的要求。甲方在经过认真研究后制定此协议。双方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同时,经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 签定劳务施工合同时签定相应的施工安全质量合同。
二、 工程安全抵押金收费标准:按合同总价的 ‰收取。工程首次结算扣除安全抵押金的50%,余额50%在工程款结算一半时扣除。
三、 安全抵押金其中的20%将由甲方检查考评后使用。奖励各协作队伍分管的领导、专职安全员及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工作成绩斐然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余80%押金,将根据安全考评的实绩在工程结束后再返还。
四、 安全考评以施工现场工地的定期检查和平时巡检相结合,凡被考评单位未达到有关规定或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在期限内未及时整改者,将根据有关安全生产奖罚条例对其做出处理。捐款与业主捐除甲方的相同,从安全抵押金80%中扣除,如不够将从工程款中扣除。
七、 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队伍,所有捐款与业主扣除甲方的相同,从安全抵押金80%中扣除,如不够将从工程款中扣除。
八、 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篇七
1.工程分包人是取得总包工程中的一部分非主体工程;工程劳务分包人是取得工程中的劳务,提供劳动力。
2.工程分包单位以自己的.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管理等独立完成分包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务即劳动力要和承包人的机具设备、原材料结合。承包单位提供技术和管理,共同完成建设工程。
3.承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需经过业主的同意;承包单位进行劳务分包不需要业主同意。
4.工程分包要对分包工程进行施工中的管理,工程承包对分包人的管理是协调上的管理,基本上不干涉分包人的内部事务,承包人收取分包人的管理费;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是工程承包人工建设内容的一部分。属于工程承包人的内部劳动,工程承包人要对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力进行直接管理,但不能收取管理费。
5.工程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程价款;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费,是按日的单价和工日的总数量进行结算的。
是明知的,那么根据《合同法》58条规定“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项目部所在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要承担损失。承担损失的多少法院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主客观原因判定: 1.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和《合同法》等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的处理:如果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劳务的工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请求劳务费的应当得到法律支持。如果仅仅因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劳务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工程不合格,劳务分包企业请求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价款的,将得不到法律支持,并且,还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2.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分包合同。这种合同将依据合同的实际内容及建设施工中的客观事实,及双方结算的具体情况,来认定双方合同关系的本质。其中有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工程分包合同,那么就要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来重新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 3.工程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再分包合同。这种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工程分包企业因此种行为取得的利润将被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收缴,或者由建筑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同样的收缴处罚。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篇八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
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_
总日历工作天数:_________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保护措施费用。
13.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处理。
1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4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必须,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
15.5 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_____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_________。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2)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固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价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6 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事故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过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_________。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 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租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发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应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___份。
34.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并送备案后生效。
35.补充条款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